怎么看待济南章丘一女生宿舍内15岁女生捅死16岁室友?
12月4日晚上,济南市章丘区一所名为“昌聚教育”的学校女生宿舍里,两个女生发生争执,大打出手。
事情发生在半夜,两女生都是为了备战高考,从其他机构来这个学校进行培训的。争吵原因不明,等到宿管发现两人的时候,16岁的女生已经被桶伤。
急救人员赶到之后,将女生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捅人的女生才15岁,而一个未成年人失手杀人,不管最后是不是被判定为失手杀人,这件事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应该不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虽然不知道事情发生的原因,不知道到底该不该严厉惩罚这这个15岁的小姑娘,但发生的这一切都需要那些作为家长的大人们深刻反思。
目前的学校环境,校园暴力横行。特别是初中高中,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让这些孩子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但在这样的情况背后,却映射出了当今教育的盲目和无力。
生儿育女,为人父母,都有望子成龙的期盼。但在对孩子知识教育严重过剩的情况下,有没有好好想想如何教导孩子怎么做人呢?
人人都在成为考试机器的制造者,却从不想想这个机器会不会正常工作,会不会中途崩坏呢?一个15岁的小姑娘,毫不知何谓恐惧何谓作恶。这样一个生活了15年的人,却完全没有一个15岁的人该有的价值观。在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之后,这样的事情一次又一次的发生在人们的视野中。不断的给家长敲响警钟,该如何去培养一个真正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才。
昨天(12月4日)晚上,在济南市章丘区世纪大道12510号一所学校女生宿舍内,两名女生打架,一名女生将另一名女生捅伤。据了解,捅人女生今年15岁,受伤女生今年16岁,受伤女生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目前具体事发原因还没确定。
其实,一直以来,宿舍杀人案都是源于很小的事件。像04年云南大学的“马加爵事件”就因为打牌起的争执,和一些无意的商人的话。“郭力维校内杀人案”源于舍友睡觉打呼噜,吵到他,于是将舍友打呼噜视频上传到网上,两人起了争执,起了杀念。还有南京大学一学生因没带钥匙被舍友刺死。还有很著名的“复旦大学投毒案”是源于一些琐事引起的争吵……
所以,如何搞好宿舍关系,与舍友和谐相处,是我们的必修课。那么我们要如何做呢?
第一,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每个人的习惯和个人爱好都不同,而且现在的个人主义很强烈,所以很容易起摩擦。而这些摩擦很有容易会被放得越来越大,最后产生杀人的年头。我和我舍友的作息时间完全不同,我睡觉的时候她们都不睡,她们睡觉的时候,我又睡醒了,我一开始也很难容忍,想发脾气。但是当我慢慢压抑自己的脾气,学着用颗宽容的心去对待后,我慢慢地适应了,也不再觉得难以容忍。有时候我们的宽容真的减少很多矛盾。
第二,要学会为人着想,也要吃得起亏。让自己成为受欢迎的人。要削弱个人主义的意识,太自我、自私的人是不受别人喜欢的,很容易受到排挤,是非常容易引起矛盾的。有时候迁就一下别人自己也是挺快乐的。而且有时候吃一点亏,多做一些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第三,待人亲切,开朗,热情,但是又要收得住嘴。如果你对别人都是冷冰冰的会让人很有距离感,不想跟你说话,无法跟你靠近,这样的话,如果起了一些小小的矛盾是很难化解的,也会很容易放大。说话时,要知道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不能口无遮拦,有时候一些无意的话很可能就是别人的痛点。
第四,多和舍友交流,培养感情。像睡觉前躺在床上聊聊天,倾诉一下心事,是很有利于培养感情的,而且会让你们之间有更多的了解,生活的摩擦会减少,舍友之间的宽容会更多。
第五,寻找帮助。遇到难以解决的宿舍矛盾和困难时不要憋在心里,可以寻找朋友或者老师的帮助,像他们倾诉,开导,请教解决方法。
相信在学生时代,我们都是需要经历宿舍集体生活。我们要学会如何和谐与舍友相处,我们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诚信、真诚、宽容待人,收住自己的小脾气,也许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教育机构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捞钱,忽视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一个正规的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如火情、中毒、触电、交通、欺凌事件等。好多学校重升学率,轻学生德育教育,必定是后患无穷。该事件发生,与家庭教育关系很大,教好孩子学会宽容忍让,宽容忍让也是一种大智慧。有些家长总认为孩子吃亏不是好事,做什么事占上风,不忍不让,结果吃了大亏。
00后酒后瘫痪,6同学被判赔20多万、学校赔80多万,你怎么看?
谢邀,首先小亮既然是2001年出生,那么截止到事发时已经年满15周岁,虽然称不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至少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其可以在其认知范围内从事与自己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那么本案当中几人喝酒的行为,小亮及其他几名同学应当足以认识到自己醉酒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判令学校承担65%确实有点多了,小亮本身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才是。
事件介绍及分析
2016年10月的一天,小亮和小伟等6名同学在学校宿舍喝酒。第二天,小亮昏迷不醒,被医院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小亮家人把学校、超市、一起饮酒的同学告到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小亮承担15%的责任,学校未尽到教育、监管责任,承担65%(共计80多万元)的责任。小伟等6名同学承担15%(20多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通过新闻可以知道,被告上法庭的是学校、超市、小亮同学三方主体,最终判令责任承担分别为:学校65%、小亮自己15%、小亮同学15%、超市5%。从这个判决里看,显然认为几名学生在宿舍内喝酒学校未能尽到教育和监管的责任,应当承担大头,但是我个人认为,几名学生作为15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认识到自己醉酒行为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而且学校显然既不具备时刻查控宿舍的能力也不具备担当父母角色24小时看护的义务情况下,判令学校承担65%,有点过重!
其次结合新闻可以知道小亮瘫痪的原因与醉酒之间究竟有没有直接关联无法鉴定,只是在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据此推定并判令学校承担65%的责任,显然底层基础也并不牢靠。
- 1.脊髓炎究竟与醉酒有无直接作用?目前并未查明而且也无法查明,只是推定。
- 2.其次小亮几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认识到自己醉酒可能出现的后果。
- 3.判令学校承担65%的责任,至少以后任何一个学校需要将部分精力放在看管宿舍上面,那么对于孩子教育部分显然也就必须酌情降低一定的关注度,这并不有利于学校和孩子发展。
个人认为本案当中小亮子自己应当承担65%的责任才能进一步警示那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事就别再学校瞎折腾,出了事也不会得到多少赔偿。安心学习才是第一!
因为喝酒而引发诉讼、最终同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其中不乏有让人难以接受的判决结果。但是,如果了解了本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我想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法院判决合情合理。
据报道,2016年10月的一天,小伟(化名)等6名同学从学校超市购买白酒、花生米等零食,相约在宿舍一起喝酒。此时,住在斜对面的小亮刚好来到该宿舍借热水吃泡面,吃完后,便被同学们叫来一起喝酒至深夜,其间没有劝酒行为。
小亮醉酒后被同学们送回宿舍,安置在其床铺上休息,室友在一旁照看。从学生买酒到回宿舍饮酒至深夜,未有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发现并阻止。
让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上午,小亮却昏迷不醒,同学们急忙拨打急救电话。之后,小亮先后在许昌、郑州、西安等多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可以说是,正处大好青春年华的小亮,这辈子的锦绣前程就毁于一旦了,实在令人不胜唏嘘。
就这起悲剧来说,学校确实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毕竟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职责,几名学生在宿舍里通宵饮酒而学校宿管却对此放任不管,显然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要是学生在校外饮酒,那学校可以说其管理职责无法延伸至校外,但是,学校宿舍无论如何也处于学校的管理范围。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学校承担65%的责任。
小伟等6名同学也有一定责任,他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饮酒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但他们仍然劝说小亮加入酒局。因此,最终小亮高位截瘫也和他们邀约喝酒具有因果关系。据此,法院判决他们共同承担20%的责任。
当然,同理小亮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也明知道喝酒有害健康,但也自愿加入酒局,因此其自身也具有一定过错,所以法院判决其自己承担15%的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一起饮酒一旦有人遭受损害,同饮者或多或少都有责任。因此,喝酒有风险,聚会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