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请求,你怎么看?
陈春秀被人顶替的事掀起了山东200多人被顶替的盖子来,让寒门学子又一次对人生进行了无奈的审视。多方作乱把一个心怀远方的学子拒之门外。
近日,陈春秀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重新入学的请求,但山东理工大学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
我就想问问,当初难道学校有很多冒名顶替的先例,他们就敢于让别人顶替陈春秀的上学名额吗?你们学校犯的错误,你们为什么不买单?
我们可以很明确当时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得有漏洞是肯定的。当时陈春秀被拒绝在山东理工大学的门外,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希望通过陈春秀事件,把这根线上的蚂蚱都给抖搂出来,不要让这样害人不浅的蛀虫继续做妖,把他们绳之以法。
至于学校拿没有先例为借口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这件事,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件事肯定要通过特殊程序来界定,这不是谁心血来潮就能答应,也不是一个人拍下桌子就容易确定的事,陈春秀确实想要回去再读,也不要意气用事,耐心与学校沟通。
但是,站在陈春秀的角度考虑,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回去再读还有没必要?
人这一生不只是读书一件事,什么年龄干什么事,现在再回去,会不会影响到身边别的事。即使再回去,也不可能重新来过。如果为了圆梦,其实没有多大意义。
这件事,自从发生,已经具有不可逆转性,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他们活生生改变了人家一个人生轨道。所以,这帮作恶多端的涉事者的讨厌之处就在这里。
如果没有被顶替,陈春秀现在的家庭、孩子和生活圈完全就是另一个样子,而现在,即使她再回去,她的生活圈不可能跟着她重新来过,反而对现在的家庭的牢固性可能会有冲击。
所以,还是应该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现在到底想要什么?
在我看来,与其提出返回学校重新上学,倒不如好好争取些赔偿来得更务实一点。这个梦想其实真的没有很大的价值。
当然,人难得有梦想,为了实现,可能花费一辈子,希望她听从自己的内心。
山东理工大学在2004年招收新生过程中被“狸猫换太子”,现在,真正的“太子”:考上该大学的农家女陈春秀要求重新入学,而山东理工却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陈春秀的入学请求,我个人认为,陈春秀要求合情合理,山东理工大学应该满足陈春秀的要求。
事件回顾
陈春秀,女,今年36岁,高中读的是理科,2004年参加完高考,高考成绩为546分,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却被另外一个陈某某冒名顶替,陈春秀的人生轨迹从此被改写,至今仍然是一个农家人。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女子陈某某,当年高考是选择的文科,高考成绩比分数线低243分,但是陈某某却用陈春秀的高考成绩和学籍信息进入山东理工大学,陈某某毕业以后有了比较好的工作,在冠县某乡镇上班,目前已经被停职。
山东理工大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有错必纠。
大学在新生入学的时候,必须验明真身,这是基本常识,而山东理工大学把一个没有考上大学顶替者收入大学,而让真正十几年寒窗苦读同时又考上大学的学生命运从此改变,这本来就是一件荒唐的事情,所谓知错就改,现在不仅应该把陈春秀收了,而且应该赔偿陈春秀的损失。
结语:
我国的高考制度的公平公、正得到了全世界公认,许许多多的农家人通过高考改变命运,这都是莘莘学子辛勤的汗水换来的,录取的各个环节、入学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万无一失,如果出现问题,该追究责任的当然要追究,该恢复真身的应该恢复真身,这才能够让老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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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的请求,你怎么看?
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一事还在持续发酵当中,尽管陈春秀通过成人高考获得了山东曲阜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毕竟成人高考和全日制大学的含金量是不一样的。近日,陈春秀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重新入学的请求,但山东理工大学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
△顶替者陈某某
目前顶替者陈某某已经被烟庄街道办事处解除聘用合同,县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此外,山东理工大学也注销了陈某某的学籍信息。那么,山东理工大学在“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一事中有没有责任呢?答案是有责任!
山东理工大学承认在入学资格审查上存在漏洞,陈春秀当年的考生电子档案没有被篡改,上面还有她本人的照片,假如学校在入学时仔细对比,就能纠出顶替者。然而全部真相远未揭开,户籍、档案、通知书,这些被篡改或冒领涉及哪些部门和人员,冠县相关部门仍未给出调查结论。
陈春秀被偷走的十六年光阴已经无法重来,但她想找回自己曾经努力考上的大学也这么难吗?陈春秀表示:“我还想恢复我的学籍,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是会让我的家人帮我带一下孩子,我想去完成这个读大学的梦想。”
一个曾经考上过大学的人,难道就真的再也没有机会了吗?
△左为陈某某,右为陈春秀
陈春秀出生在农村,家境贫寒,她寒窗苦读十几载终于考上自己心怡的大学,本是迎来人生的转机,不料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他人非法窃取,改变了人生轨迹。山东理工大学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给陈春秀一个机会,帮助她恢复学籍,允许其重新入学,不应该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
点评:
高考是农村人改变命运的有效途径之一,顶替者陈某某非法窃取他人劳动成果,毁了别人的一生,至今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着实可恨!好消息是,在各大官媒的关注下,山东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查,相信真相很快就会浮出水面,给受害者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没有先例可以开先例。说白了,他们在情感上、道德上都不同情被害者,可能更同情顶替者也未可知;更是在掩盖自己的责任,表现出他们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这种答复使人感到有点可憎。
陈春秀被冒名顶替,山东理工大学就没责任吗?倘被害者对学校有合理要求,学校必须兑现。学校承担的责任远不只这些,当事人,审查人,亦要处分。甚至主管校长系主任都要承担责任。
如何看待山东理工大学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
1.学校把关不严,没有验明正身就入学了,致使鸠占鹊巢,存在一定责任和过错。
2.时过境迁,当时的专业、学科或许已经变了,从来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理应给受害者一个说法,要么大胆尝试,给人家一个学习的机会,要么赔偿人家的青春命运之损失。
3.虽然学校不存在主观刻意,但从结果上看,无形之中成了错误的帮凶。不能就这样毫无建树地不置不理,得拿出行动来。
我是燕园终身学习,我来回答。
2004年,山东理科考生陈春秀在高考中获得了546分的不错成绩,最终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然后,农家女陈村秀始终没能等来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苦等几个月的她以为自己没有被大学录取,于当年10月外出打工。
16年后的今年5月,失去上大学机会的陈春秀,因为报考了成人高考,在查询学籍信息的时候,意外在学信网发现,自己曾经在2004年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且顺利毕业。原来,她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现在已经查明,冒名顶替者就是当地另外一个女生,作为文科生的顶替者,在2004年的高考中,仅仅获得了303分的成绩,然而,因为顶替者家有关系,通过运作,截留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并通过一系列的神操作,把户籍证明、个人档案等入学必需的材料都准备妥当了,冒充陈春秀去了山东理工大学报到,竟然一路过关,顺利入学,并最终顺利毕业,拿到了学历证书,最终凭借顶替而获得的大学文凭,进入了公务员的行列,并一直用着陈春秀的身份。
很明显,这个冒名顶替者不但“偷”走了陈春秀读大学的机会,甚至“偷”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人生!对于可恶的冒名顶替者,给与其应有的惩罚,以及在这次事件中所有的作恶者,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事情的另一个方面是,被“偷”走了读大学机会的陈春秀,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事件发生后,当事学校山东理工大学经过调查,确认在当时的入学把关方面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即便顶替者其他手续,比如录取通知书和个人档案等纸质材料是齐全的,也贴上了顶替者自己的照片,但考生电子档案是没有被篡改的,上面的照片依然是陈春秀本人的,而不是顶替者的。两个相貌完全不同的女生,如果严格把关,是可以发现明显问题的。可以说,在陈春秀被冒名顶替的事件中,山东理工大学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作为一所高校,当年学校有把关不严的责任,现在事情已经核实清楚,就该承担起这个责任,给予陈春秀合理的补偿。对于一直想圆大学梦的陈春秀而言,找回当年失去的上大学的机会,重新入读当年录取过她的山东理工大学,就是对她的合理补偿。然后,当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山东理工大学竟然以“无此先例”予以拒绝了,这个理由合理吗?
这当然是不合理的。
当年录取了一个假的陈春秀,让其入学,毕业,现在发现是冒名顶替,山东理工大学已经注销了顶替者的学历,那么,对于当事人陈春秀而言,山东理工大学并没有实质性给与其该得的入学就读的机会,现在把这个机会还给她,这不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吗?怎么能以没有这样的先例予以推脱呢?
我认为,对于陈春秀的合理请求,山东理工大学应慎重研究后再决定,而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无此先例”就可以推脱的。
你觉得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陈春秀一次重新入学的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