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提成是怎么算的?
一般情况下,卖出一套房子,售楼小姐大概可以拿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的提成。
按一套房子一百万来算,卖出一套房子,售楼小姐可以拿三千到四千的提成,那么卖出三套房子,才可以月资达一万。这么一算,售楼小姐每个月的基本工资也不是很高,想要拿高工资还得靠自己的这张嘴,会说——卖出的房子多点,提成就多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多点,嘴巴不行的,一个月只能抱着那个固定工资过日子了。怪不得售楼小姐一个个都那么卖力,热情服务,有时候还时不时留个号码,问问你考虑得怎么样了,不放过任何一个客户。
所以,那些人认为售楼小姐一个月可以拿着高工资的人真的是错了。其实,干哪一行都不容易,作为售楼小姐,她们需要每天面带微笑,即使心情不好,为了生活,也得强颜欢笑面对客户。假如业绩不行,还要被领导批评,有时候甚至会丢了饭碗。
房地产提成首先得先算到你的业绩。因为工作分工不同,所以业绩分配不同。大致分房源方,客源方。有的分得细的还有什么钥匙,带看等等。比如佣金是2万,那么房源方占百分之四十。那么捏业绩也就是8000在业绩里在提成。又分有底薪无底薪。有底薪一般提成百分之十五起也就是1200,无底薪则百分之五十起就是4000。
1.按销售额作为基数计算,例如销售额100万,佣金标准千分之二,佣金总额就是4000元。
2.佣金发放,按销售额回款进度,每月发放一次。例如首付30万到账,应发佣金就是1200元。
3.公司会保留20%,在客户办理入住以后再发放。所以首付部分佣金第一次实际发放960元。
装修,物业收4千,其中押金3千,1千装修管理费,有法律依据吗?
装修押金不附合法律规定,管理费更无从谈起!但现在收装修押金比较普遍,主要防止私拆私改行为,但如果业主不交或投诉到政府,政府会支持业主!装修期间的管理费纯属乱收费!不必交!物业公司让这些不专业,不懂法的人给搞臭了!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收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条文吗?没有就是巧立名目,强权乱收费。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既然业主已交物业费,再收取业主装修管理费,明显就是把已包含在物业费中的项目再分解出来,重复收费。这是个黑物业,它们一方面收着物业费,一方面不断把物业费的包含项目分解,如公共区域水电费,二次供水,小区绿化,电梯维修等等,以各种名义盘剥业主。这样的物业,这样的小区,业主们的苦日子才刚刚开始,欲哭无泪的日子长着呢。
业主装修物业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1千元、押金3千元按道理不多。如果讲依据就是建设部110号文件《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果讲为什么?因为物业公司要全程跟踪业主装修,要花费人力物力。首先电梯要按装护墙板,每天按规定装修运送物料在规定时间内有人跟踪运送,防止电梯损坏和超载。每天成品保护管理员要捡查墙体打孔不准超过3厘米,捡查用电方式,检查是否用电炉子做饭,检查是否用明火和焊接,检查消防措施到位,检查高空抛物,检查梁柱是否破坏,检查是否按装修协议施工等。再说管理费和押金是向装修企业收取,为什么?举个案例:某小区某栋楼某层一侧并联两户,里户已入住,外户未入住开始装修,根据装修协议户门以外楼道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及装修材料,装修材料必须入户,如堆放楼道间物品及材料影响他人进出活动所造成的或出现的问题和事故须由当事人全权负责。可是装修公司在装修该户时运送装修材料把两张三合板靠在楼道间墙壁没有入户,正赶上里间业主回家走到楼道间三合板滑到地面业主走到三合板处被绊倒摔伤,经鉴定伤残。业主找到当事人,当事人讲你为什么不看着的点,只负责医药费。后摔伤业主提请诉讼,告当事人和物业公司,可是物业公司提出理由与当事人有装修协议并有规定,法院追究物业公司提供安全巡逻及成品保护检查表记录,而物业公司检查记录表未按物业管理规则工作,法院判令当事人主责,物业公司次责进行赔偿。案例:由于装修公司给业主装修未达到合同标准,业主通知物业公司没有业主同意不准装修公司携任何物品放行和未有业主签字不准退还装修押金。案例:某装修公司运送装修材料未按操作要求把电梯前室地板划伤,而物业公司在给业主装修验收后放走了装修公司,而后物业公司通过业主找装修公司让其修复,而装修公司已走不予承认具不修复,而业主追究物业公司让其修复地板,物业公司只好进行修复。请问你不觉得以上案例收4千装修管理费和押金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