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交友行骗冒充军人交友行骗案例)冒充军人网上交友,西安男子先后骗了两女子近8万元,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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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军人网上交友,西安男子先后骗了两女子近8万元, 你怎么看?

令人费解,用点脑子想想一个铁骨铮铮的军人怎么可能会不断向女友索要各种财物?单单从这一点来说就是对军人的亵渎!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应当惩处,但是同样也希望各位期盼“白马王子”的女孩子们,在相亲或者交友的时候,稍微带点脑子。

事实梗概:

  • 今年36岁的袁某某系西安某高校毕业的研究生。
  • 2016年9月,袁某某和金某以谈朋友为由在长安区会面。袁某某身着军装,并邀自己父母同来,餐后以虚假理由骗取金某现金1000元用于结账。后袁某某又以自己手机坏了,单位有要事处理为由,骗得金某为自己购买三星C5手机一部,价值2699元。二人在此次会面中同居,该手机后被袁某某遗失。
  • 在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间,袁某某虚构自己母亲生病、去世,父亲患脑溢血、自己在军队研发工作中中毒等理由,多次骗取金某钱款。金某通过手机微信转账、红包等方式,共计付给袁某某48750元。袁某某将部分钱款用于清还欠账,大部分钱款挥霍。后金某资金困难,多次向袁某某追讨欠款,袁某某及其父母共向金某还款7000元。

这起案件中袁某某身为高校研究生不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回馈社会,却利用自己的智商去编造故事骗取财物实在不该,另外其父母竟然在整个案件中充当帮手更是令人费解。从袁某某诈骗的伎俩来看,着实低劣。至少在我心目中的军人应当是铁骨铮铮男儿才是,但是该案当中袁某某骗取的财物均是编造各种理由骗取所得,不是现在的骗子有多聪明,只能说是现在的傻子太多。

本安定性招摇撞骗罪正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人身份,虚构事由欺骗女性感情、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损害和诋毁军人名誉,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建议法院判处其3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当中之所以没有定性为诈骗罪而是招摇撞骗罪,是因为本案当中袁某某其伪造的事实是其自身为军人的虚假身份,一定程度上诋毁了军人的名誉以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所以用招摇撞骗罪没有问题。而招摇撞骗罪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其本质区别在于犯罪分子编造虚假国家机关或者军人的身份进行诈骗的活动不仅给被害人带来了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军人的社会评价,所以这种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应当予以打击。

如何看待西安打工小伙冒充“军医”骗女孩7万这件事?

首先对该龌龊男子表示谴责,对两位被骗女孩表示同情。


多情

青春的少年哪个不多情,妙龄的少女哪个不怀春。我们也是从那个年龄过来的,那时也对爱情充满幻想,希望能早日找到另一半,让生命变得完整。及至时间推移,也慢慢看淡世事,放弃幻想,知道“神仙姐姐是住在天上”,而我们要找的是一个“食人间烟火”的俗世中人;知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他不可能是我的王子”,还是找一个现世生活中的男人吧。

姑娘们的想法没有错,谁不想生活得好一点?对方最好是高富帅,如果做不到高、帅,毕竟这两样不能当饭吃,至少要“富”吧,这样下次购物就不用担心“剁手”了。

轻信

小孙、小常两位姑娘一定像做梦一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时来运转,还是走了“狗屎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情,主动找上门来?我不知她们在初识这位骗子时,内心有过怎样的想法,有没有扪心自问以上的问题,有没有一丝犹疑?人性啊,总是有缺点的,那就是贪婪,总是容易被突然到来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而不辨东西南北,丧失了应有的警惕之心!

试想,一个军医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不说抢手吧,至少找个对象不是很难,至于在网络上向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求爱吗?人说“光脚不怕穿鞋的”,反过来就是“穿鞋的怕光脚的”,如果他是真的军医,难道他不怕万一碰到骗子怎么办,碰到一个纠缠的女子到单位去闹怎么办?此外,这个骗子编的理由也真是太拙劣了,“回老家探亲没有路费”、“外出培训需要购物”,一个堂堂军医会没钱吗,你们也真的是“太傻,太天真”,难道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被爱情蒙蔽了双眼。

庆幸

为两位姑娘庆幸,没有陷得太深,也及时抓住了骗子,不知损失有没有找回?“姑娘啊,你可长点心吧”,下次一定搞清楚状况,再把自己和钱财交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