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丈夫家暴出轨而自杀,为了外甥原谅女婿吗?
不存在原谅,犯有家爆者从骨头缝里或原生家庭及遗传带来的,他文化大脑意识里没有佛系文化和修养不知善良两个字何意思?不建议原谅,可以这么说,某个人很讲义气犯了失误大错,此类人能原谅,您认同吗?
当然应该严惩。
从个人角度来看,孩子按法院判,该谁养谁养,至于父亲污点会不会影响孩子,这就是个伪命题,未来的事也应该未来再说,即使有影响,孩子也是应该承受的,如果仅仅是因为未来可能产生影响而且纵容,那么孩子有什么面目来对待他们的母亲。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种事情如果被谅解,那么以后夫妻关系将毫无信任可言,谁能保证枕边人是不是一匹狼,以后谁还会结婚,谁还会生孩子。
关于夫妻关系真的应该立法完善,现在结婚率这么低,再这么下去,以后估计真的是没得玩了。每次看到这样类似的事情,都尤为的愤慨,自己对婚姻都不抱希望了,这大概就是年轻一代为什么不愿意结婚的根本吧,随着信息化聚集,越来越多这样的事件爆出,也不知道是近些年变严重,还是原本就严重只是没爆出,随着这样事情的变多,女性大概就只能祈祷自己不遇到吧,顿感无力感剧增。
在农村你听过最毁三观的事是什么?
在我们村我听过最毁三观的事情是公公带着儿媳妇跑了!由于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然后儿媳妇和公公就勾搭到一块了,然后儿子知道后打了父亲一顿,父亲也不管老婆也不管儿子了,带着儿媳妇出去过日子了!当时听后觉得太离谱了!
我以前一个老师,和他的学生经常在一起,后来他学生怀孕了。他让他儿子娶了他情人,把孩子生下来了。一家几口幸福美满生活在一起。还有一起,就不好了,有一家非常有钱,做生意的,但有一个傻儿子。儿子到了结婚年龄,娶了一个漂亮老婆。这个女的结婚后拒绝和他儿子在一起,和她公公在一起,人们就嘲笑那个傻儿子,那个傻儿子受不了,就精神失常了。
为了防备别人盗挖自己先人的坟墓,村民集体决议:自己挖开先辈的坟墓,取出陪葬品,兑换成现金,接人头均分。结果既羞辱了先人,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三官寨是一个村子的名字,离我们村仅有二公里。“三官寨”,顾名思义这个村子应该是三位政府官员的居住地。
的确如此!据老人讲,清朝时期,这个村子一户人家,曾先后走出过二个举人,一名进士。一人官至御史,其他二人也是府、县级别的官员。在当时这村子可谓是远近闻名、妇孺皆知的风水宝地。
在我小的时候,给牛羊割草就常去三官寨。因为三官寨村的南边有一大片墓地,坟头既多、封土又大,没法种庄稼,所以野草很多。记得这片坟茔规模超大,墓牌林立,苍松翠柏静默其间,身处其中往住有种毛骨悚然的恐惧感。
日月如梭,转眼间来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那时社会刮起了一股向“坟墓要宝”的“盗墓”歪风。当然,远近闻名的三官寨村的那块墓地已成了盗墓贼心中的“风水宝地”。
接二连三的墓葬被盗,陪葬品被洗劫一空,尸骨扔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村民看到自己的先辈死后遭此劫难,纷纷流下了伤心的泪却无可奈何!
后村民集体商议:与其自己的先辈的坟墓遭人盗挖,倒不如自己去挖。如果自己去挖,不但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且还能妥善保护先辈的尸骨……
于是村民组织起来,纷纷拿起了铁锹、抓钩、撬杠、板斧等工具,浩浩荡荡开进了先祖灵魂的栖息地。开始有史以来“自掘祖茔,获取陪葬品,均分财物”的活动……
当棺椁被板斧劈开,撬杠撬起时,村民一涌而上,有的扣开嘴拿出了“口含金银币”,有的掰开手拿出了“元宝”,当然,所有的陪葬品很快洗动一空,只剩下节节白骨在向天哭诉!
据说,后人中也有知情达理的孝顺正义之辈,对此不齿之事失德之行,也曾大声斥责和制止。但是,面对着燃起贪欲之火的族人来说,可谓是车薪杯水无济于事呀。
祖宗的坟墓挖完了,要把这些陪葬品变成现金却成了大问题。村民选出代表四处兜销,可是因为价钱高低的问题,村民们又闹起了矛盾!具体到分钱的时候,争吵声、谩骂声更是不往于耳。
不知哪位村民报的警,或许是分脏不匀?或许是良心发现了?更神奇的猜测,也可能是被羞辱的祖先托梦控告了这些不孝的子孙?
总之,警察知道这件“毁人三观”千古奇事了,收缴了村民们盗挖的祖宗陪葬之物,并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