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老板提加薪的事,老板能辞退员工吗?
随着工作能力和经验的提升,提升薪资是每一个打工者的合理诉求。
企业老板可以有很多理由拒绝加薪,但是辞退员工还是比较过分。
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在企业不正规,或者企业制度不完善的小作坊。
如果你和老板之间签有劳动合同,企业为你缴纳五险一金,并且你工作没有任何问题,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如果因为提加薪而被辞退,可以去劳动申请仲裁!
公司以不加薪不发奖金为由变相辞退是否合法?
不发奖金不合法。
公司支付的工资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即合法。
按《劳动法》规定,企业单位工资分配,由用人单位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因此,公司虽然连续三年不加工资,但是,只要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不违反公司本身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就不违法。反之,则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应该注意的是,奖金与其他方式的工资一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的。如果你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或者公司通过工资支付、绩效考评等制度规定了奖金的发放方式,而用人单位不支付,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员工为了加薪,拖了几个月不续签合同,公司辞退他,反告公司不给他签合同,怎么办?
在我看看,虽然员工是蓄意拖延不想签合同,目的就是想要得到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有错在先。但公司也有错,错就错在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处理这类故意不签合同的员工,疏忽大意还让员工无合同的干了几个月,然后才辞退人家,这是典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做法,公司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并跳下去了,所以公司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这件事从一开始双方都做错了,但劳动法律是更加偏向保护员工的,而且公司合同管理的行为一错再错,所以员工告公司也是有机可乘。公司必须为此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员工干了几个月,除去头一个月外,就要再支付人家剩余几个月的一倍工资。比如员工在公司干了5个月13天,那么除去头一个月,公司必须支付员工4个月13天的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也就是公司还要一次性支付员工4.5个月的工资。多亏啊!
还不至于此呢,公司后来把员工辞退了,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是拒签合同,肯定会遭到员工的否认,公司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那么辞退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还要额外支付辞退员工的双倍赔偿金。具体多少也来算算,以6个月为界限,如果员工在公司干的时间不满6个月,那么按照“2N+1”的赔偿模式,此处N=0.5,公司要支付员工相当于2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那么N=1,公司就要支付员工相当于3个月的工资赔偿。也就是说,员工在公司干了几个月,现在遭到公司辞退,如果公司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员工符合辞退的规定,那么公司还要支付员工2~3个月的赔偿金。公司亏死了!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当心员工继续维权,那公司还得要给员工补缴几个月的社保,估计又是几千大洋没有了。
总之林林总总的员工赔偿算下来,估计这一次公司就要赔个几万块钱吧。我只能说是公司花钱买教训。这个钱花的不值,因为公司本来可以不花用一分钱的,偏偏公司合同管理太不规范了。这个钱花的也值,因为经过员工这次的折腾,公司肯定不会大意的了,一定会在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上狠下功夫补足短板,从而真正的规范公司合同管理。
最后,我劝告该公司做出如下几点改进。
- 公司必须立刻制定非常规范且严格的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要公司自己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 对于总是拖延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必须在制度里面进行流程操作控制,做到有据可查,合理合法。比如在员工入职的头一个月内,公司分三次催促员工签劳动合同,并且每次签合同都有书面的通知文件,有当事员工的录像录音和签字内容。如果员工达到三次拒绝次数,公司将按制度进行辞退。此时辞退那种拒签合同的员工,不仅合法,而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 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关怀管理,建立员工关怀管理制度,从平常的关怀入手,多关注员工的所思所想和诉求,让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起信任和感情基础。一旦员工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内部协商处理和化解,从而以最小的代价处理好劳资纠纷,这一点不可小觑。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