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出事故业主有责任吗?
这个问题,要分清出事故的原因,如果涉及毒品,爆炸物,违禁品业主有责任。一般的玻璃伤手,钉子扎脚,业主没责任。或者拉废品在运途中出车祸,业主都没有责任。从社会角度,公安,社区都应该关注收废品。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发生。
27岁肥西小伙和女友照顾孤寡老人生活,直到老人去世,你怎么看?
27 岁的袁孝红来自肥西县高店乡,现在在合肥包河花园附近经营一家龙虾店。但因为还在创业阶段,为了节省成本,他自己又当老板,又当厨师,又当服务员,十分辛苦。
他和75岁的刘会珍老人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亲戚关系,只是在2016年4月,偶然结识了家住包河花园C区的刘会珍老人。当时老人经常带着小狗到袁孝红的店聊天。因听力残疾,刘会珍老人基本上听不到别人说话,只能借助一块小白板,和别人交流。袁孝红得知刘奶奶无儿无女,生活仅靠低保金、社区救助和捡废品维持,心生怜悯。袁孝红便和女朋友商量,提出想照顾孤苦伶仃的刘会珍老人,女朋友当即表示赞成。
据小区邻居介绍,他们经常能看到袁孝红和女友来看望刘奶奶。袁孝红每天中午晚上按时给刘奶奶送来饭菜。老人想吃啥,他都会满足。除了送吃的,还帮助老人做些家务,直到75 岁的刘会珍老人因重病离世。袁孝红和包河花园社居委工作人员一起去刘奶奶家送她最后一程。
袁孝红和他的女友不仅让刘会珍老人在最后的时光感受到了家人的温暖,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他们的爱心也感动了邻里。他们的助老善举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你们小区有捡垃圾的人吗?
謝谢您的邀请。捡垃圾是一个有历史的传统行业,过去叫收破烂,小有成效的则冠以"破烂王”的美称。当然,这与邀请的主题有点远,因为捡垃圾是现在由高楼大厦构成小区中所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基本上都是小区住户中的中老年和在小区值勤的清洁工、保洁员、垃圾清运人员。捡垃圾行为的存在,有利有弊。利在客观上进行了垃圾分类,使可回收的废物得到及时地收拾;弊在使一些本来整理得好好的垃圾,经捡垃圾的人一折腾,散落得零零落落,臭味被翻腾得四处飘散。可以说利弊各半。即使如此,我认为还是应该允许存在。一是要包容他们。这个群体,直白一点说,是小区里的下层劳动群众,或是靠一点退休费生活的老人,或是失业在家的中年人,或是跟随子女而入住的农村中老年,或是物业公司聘用的农民工。捡垃圾是为了补充生活费,应当包容他们,而不要排斥他们。
二是要尊重他们。捡垃圾的行为,客观上使可利用的废物得到及时的分离、收拾、运走,提高了废旧物的利用基础。他们的行为,可以看作是公盖行为,应得到社会的尊重而不是歧视。
三是要引导他们。捡垃圾行为亦有其一定的破坏性,可由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委员会,或是由居民小组通过社区居委会,制定规约,进行劝导,不应任其泛滥。
我们楼下的一个大哥业余时间就捡垃圾卖钱,实际上,他家经济条件很好,夫妻俩人都有养老金,根本没必要靠着去捡垃圾卖钱生活。那天,我和他闲聊到捡垃圾这事,他说,每天来小区捡垃圾的人挺多,我不去捡,别人也去捡;再者说,有些垃圾,根本不是亳无用途的垃圾,而是挺好的物品,被当做垃圾扔掉了,被我捡了后,有用的东西或留做自己用,或给有需要的人,而大部分被我交到了废品站,每天我都有个十块八块钱的收入,够我们家一天买青莱的钱了。
如此一来,我理解了楼下大哥爱捡垃圾的原因了:无本的生意啊!
如何看待鞍山一些社区收旧家用电器、收废品的高音喇叭扰民的现象?
从很多年以前开始,就有这样的人走街串巷,收旧电器。那肯定用喇叭📣喊啊!要不大家哪能听见呢!我还卖过自家不用的旧电器,挺方便的,也不觉得扰民。再者,这也是一部分老百姓讨生活的方式,也挺辛苦的,大家理解一下吧!我也是百姓中的一员,每每看到生活不易的人,心里也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