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5天后自杀身亡闪婚经历)「索要千万逼死老公案」五年后一审宣判,妻子翟欣欣被判退还男方上千万财产,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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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千万逼死老公案」五年后一审宣判,妻子翟欣欣被判退还男方上千万财产,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表明,妻子翟欣欣索要千万财产的行为被认定为不当,违反了夫妻间的感情义务和财产分配原则。因此,法院判决翟欣欣退还男方上千万财产。

在夫妻关系中,赠予应当是自愿的原则,苏享茂刚开始对于翟欣欣的赠予是出于真心的,因为他爱这个妻子,但是后期对于翟欣欣所有的赠予都是出于翟欣欣的威胁,这种赠予属于被胁迫。法院判决她退还男方上千万财产是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的。

其实尽管苏享茂在事业上算的上比较成功,但是在法律意识上是真的薄弱,如果当时他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需要多久?

这是一个不确定性的话题!

因为一见种情的概率肯定低于日久生情,大部分人都不太相信一见钟情,我亦如此!我觉得第一次见面产生的爱幕之情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并不能说明已经爱上对方了,可能当时只是觉得对方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并非出自内心深处的爱!可能仅仅只是简单的喜欢这种类型罢了.

但是如果两人相处的时间久了,随着时间的发展,深入了解彼此而爱上了对方,这个是很有可能的,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日久生情!所以说一个女人多久能爱上一个男人,个人觉得这个不确定性因素太大了,可能一段时间,也有可能几个月、半年一年甚至更长!如果俩人见面或者相处的时间比较多,又或者在第一次见面就互生好感,我相信在这两者有利的情况下,可能爱上对方的概率会大很多,时间也许会短很多!(个人观点,感谢邀请)

一个女人爱上男人要多久?那怎么说呢?有一见钟情,有日久生情的,有慢火炖老龟般的,等等。时间不能规定必须多久。

我认识有一女士,教师职业,人也长得漂亮,同校男老师,都唾诞三尺,但她概不理会,高傲吧,也并非,后又有人给她介绍一个很胖,人看上去又黑又老的青年,外人看,说可做她舅舅,根本不可能的事,但事情就这么奇,她被那胖子凭三寸不烂之舌,彻底征服,而且还爱得很深,不久就成双了,你说,怎样解释。

还有一位姑娘,与某男找对象,忽冷忽热,有时又断联系,想不和他了,但找不到理想男,又动用备胎,真得如慢火炖龟。过了好几年才与这男结婚。

你说,一个女的爱上一个男的要多久,时间是无法判定的,但只要他们认为合适,那就是最好的时间。

看你是理性还是感性了。

理性,你会考虑很多,从相貌到家庭条件,需要很长时间你才有可能爱上一个男人。

感性,也许只是一眼,你就决定此生非他不嫁。

但感情这东西很虚幻,千万莫觉得哪个人无可替代,那是你给自己的局限,也是对对方的过高期待。

当然,长相厮守也很不易,我仍在相信。

有人是一瞬间,爱是在某个瞬间产生的,可以是第一眼也可以是认识很久的某个瞬间。

有人是几年,这种就是日久生情了,我认为最多两年。如果超过两年还没有爱上他,以后也没有可能的,女人是敏感动物两年足够了。

那些熬过“七年之痒”的婚姻,现在是什么状态?

那些熬过"七年之痒"的婚姻是一个完整的家,是一个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

视而不见丈夫的某些隐私。例如:藏点私房钱,一起上街总是目光漂向年轻漂亮的姑娘,在办公室搞些小暧昧等等。

充耳不闻妻子的某些疯狂。例如:心情不好时购物的疯狂,化妆的疯狂,爱臭美的疯狂等等。

过了七年之痒,一切都进入以后的常态。少了点浪漫,多了份责任;少了点任性,多了份成熟;少了点激情,多了份平淡。

七年之痒之后,平平淡淡才是真。


(闪婚5天后自杀身亡闪婚经历)「索要千万逼死老公案」五年后一审宣判,妻子翟欣欣被判退还男方上千万财产,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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