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的导游道歉导游强制消费报警有用吗)如果接到游客投诉说,导游员讲解服务都不到位,希望换一个导游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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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到游客投诉说,导游员讲解服务都不到位,希望换一个导游员,怎么办?

如果客人的投诉属实,那就按客人的要求,换一个导游员,对换下来的导游加强教育争取下次服务好游客。

如果是客人过分要求,可以和客人的领头人进行沟通,同时导游也查找自己的不足进行改进,争取继续带团。

导游也可以做出让步,对存在的不足进行道歉,以便得到谅解,然后加强服务,带好以后的行程。

导游因通知不足导致我衣服几天没换,还有意吞房费,投诉他会怎样?

这里我有几个问题想了解。

1.所谓导游通知不足导致衣服几天没换?每天的行程结束时回酒店休息,那就是属于个人时间,盥洗睡眠都是个人的习惯与必须事项,这跟导游通知不足有啥关系我不是很理解,是否可以说明更清楚?

2.导游侵吞房费,这点更是不解?跟团旅行不是都先将团费缴于旅行社,凡住宿费用都是旅行社与酒店之间的债务来往,导游只负责与酒店签立当日住宿的人数与房间数量而已,怎么有机会侵吞房费呢?除非您提升住宿房型增加差额,导游收了差额费用为能帮您提升。

我觉得你应该和导游协商来处理这个事情,如果确实是导游工作上的失误给你造成不便,你可以要求导游赔礼道歉并赔偿。如果导游没有做出任何表示,那你可以向其所在旅行社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处理的结果,确定是导游的过错,那导游或旅行社向你作出相应的赔偿并道歉。如果因为导游的工作给你带来重大伤害,导游除了赔偿道歉之外,还要接受相应的惩罚,暂停导游工作或吊销导游证。

作为一个资深的从业人员。

第一个问题,勉强算得上,导游过失。

第二个问题,关于所住觉得待遇与讲述不符。

这两个问题,可以直接向组团社投诉。就是与你签订合约的旅行社寻求解决。

导游一般属于地接一方,和路线的售卖者没有太大的直接联系。

如果你报名的组团社,没有给你满意的处理方式,可以接着向旅游局投诉。

如何看待“脚踩黎明寺”的泰国导游被抓并下跪求原谅?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出来,只能说作为一个泰国人,这个导游是知法犯法,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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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泰国作为全球最热门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一直受到全世界爱好旅游的人们的热捧一作为一个旅游大国同时,泰国还是一个佛教国家,佛教在泰国的地位可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国家的游客在泰国做出对寺院、佛像等与此相关的行为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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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个泰国导游本身,据报道,她在曼谷著名的黎明寺不仅仅踩了寺庙的围墙,还与一位中国游客亲昵合影。这些在国内旅游景点大家可能认为很正常的行为,在泰国却遭到了全社会的谴责!在警方的陪同下,这位导游下跪向社会大众道歉。更严重的还在后面,她有可能受到法律追究,面临监禁和罚款。

而类似的事件每年都有报道,但作为泰国当地导游,做出这样的事儿实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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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出国旅游更应该注意尊重当地风俗,不要自找麻烦。具体到泰国,参观寺院一定要注意着装,不要太随意,更不要裸露手、脸之外的身体,穿着背心、短裤更是万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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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僧侣合影要征得本人同意,合影过后要感谢。不要从僧侣的影子上走过,而应该绕过去。更不要用手指着僧侣,尽量不要与其有身体接触,更不能摸人家的头,那是犯忌讳的!

到泰国旅游的注意事项还有很多,总之,去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风俗人情,不要和国内一样太过随意。

如何看待导游救旅客被大象踩死一事?

仅从媒体采访报道下结论,为时尚早!

我们应该耐心等待泰国政府调查结果,目前泰国旅游景点经营人和产权人,把责任推给了中国两位游客,但中国游客否认不文明行为激怒大象这一说法,可以肯定的是领队是解救游客而殉职的,是不是“见义勇为”行为,一要泰国政府调查结果,二还要有申报程序。

我认为,泰国旅游景点经营人和产权人,是侵害主体,应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景点方没有设置隔离栏,没有防护栏,没有采取解救行动,没有避险逃生预案,造成游客与大象近距离接触观看,使大象有过急反映,野性大发,自卫是动物天性,游客多了,大象感觉有危险!旅游景点方存在严重过失,与领队殉职,存在因果关系!

最新消息,死者家属否认泰方赔偿方案,泰方承诺尽快调查事故责任人,得出结论!做为游客,花钱购买旅游服务,旅行社有义务、有责任确保旅游者安全,否则,要承担渎职和违约责任,领队解救游客行为,可以认为是职务行为,做为旅行社(公司)应该予以表彰,对死者亲属予以慰问和抚恤,先行支付慰问金,毕竟领队因公牺牲。从媒体报道来看,游客没有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