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交警称温岭槽罐车爆炸系单车事故?未与任何车辆接触的情况下,槽罐车为什么会发生爆炸?
又要让货车司机背锅,靜等调查结果不是多好!非要你认为?我还认为这样的事故不应该发生!汽车厂家是罪魁祸首!什么车在路上跑不发生点刮碰?一刮碰就爆炸谁开危货车,司机也是拿命换钱!善待司机!
车速太快,砸道处紧急踩刹车,摩擦可引发爆炸!危险车辆高速上不能抢道、不能超速,车下必须有拖地防静电消除器静电条!准备下高速时必须提前减速,安全行驶!危险车辆司机必须有责任心、必须严格培训!
这种特种车的罐体都是生产一个,检验一个,非常严格的,所以罐体出现问题概率很小。但是这是罐体对车辆行驶的重心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急转弯的地方。这次事故就是发生在高速出口辅道的地方,妥妥的一个360度急转弯,车速过快,很容易造成车辆失控,从而翻车或者剐蹭到旁边的护栏,从而损坏泄压阀之类的设备零件,导致气体泄露。从这次事故爆炸看,应该是单车事故,极大可能是超速过弯引起的。
浙江温岭运输液化气槽罐车爆炸,已造成19人死,172受伤的重特大危险品运输车辆爆炸事故。
现场堪比一枚巡航导弹的威力,附近民房及工厂损失严重,爆炸破坏力极大,500米的地方建筑物都受到爆炸的冲击波影响。
事后交警认定是单车事故引发爆炸,无与其它车辆追尾和擦碰现象。
为什么会单车发生爆炸,由于罐体和车身在爆炸中已被支解,无法查明擦碰痕迹。分析认为,罐车充足是否超压,阀门在运输途中很可能存在液体泄漏现象,车辆在高速行驶进入匝道,在急刹车过程中半金属刹车片与轮毂发生高速摩擦产生火花,引起泄漏的液化气燃烧产生爆炸。
每一起这样的恶性事故,都会有各种猜测,还是公正的调查原因,避免下次还会发生。就是这个事故车的驾驶员也不愿意出事故的,他们也丢了命。尽快查清原因,杜绝后患。不要总是怨天怨地的,世界就是在坎坷中进步。
山东一蛋糕店因失火导致店内7人死亡,你觉得需要对店内住人的情况进行管理吗?怎么管理?
这年还没过完,就出了这样的事,太让人心痛了。
现在做小生意的人,都是为了省下一部分的租房钱,才会在经营的店铺里打上二层阁,下面是店铺,上面住着一家老小。
我也住过这样的门市房,条件好点的是钢筋混凝土打起来的,这样比较结实。
我们那时住的是,用木板搭建起来的,旁边楼梯小窄还很斗,上下人时很不方便。
即便这样,在一些外出经营小生意的人来说,有这样的条件就很不错了。既解决了店铺问题又节约了额外的住房开消。
大部分这样的门市房里的二层阁,都是冬天冷,夏天热。由于空间有限,空气也不是很好,安全隐患也大,一旦失火,那就是无几会可逃的。
我家就有一位亲属,在北京时也租的门市房,自己在下面经营电瓶生意,上面自己打的隔断,住着一家三口。
他们总给别人的电瓶充电,没想到有一天半夜时店铺突然起火了,他们三个人都没发现,后来还是邻居发现后。搬来梯子,剪开防盗窗,砸碎玻璃,才把他们给救出来。还好他们被人发现的早,才有机会逃生的,如果在晚一晚,全家没个逃出来了。
面对这样的生活环境,那些做小生意的人还是会选择继续住下去的,毕竟挣钱不易,如果再增加一样费用,可能会压力很大的。
而对于这样的楼层设计时,应该留有二个逃生通道,一个在窗子那装上一个折叠梯子。梯子不用时,可以作为防盗网,一旦出了危险,我们可以直接打在第一时间打开梯子,人可以顺梯子直接爬出房租。
而第二个逃生通道要设计一个垂直的逃生通道,在二次阁上留一个圆形孔。孔中见立一个光滑的铁棍,(类似消防队里的那样)这样一旦发生火灾,我们可以第一时间脱险。
对于长期居住在这样环境中的人,应该定期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如出现老化,应该及时更换。
出了电线老化,我们还要注意,煤气罐,或者天然气的使用是否安全,做到相关部件及时更换,以免因为部件老化,松动出现危险情况。
如果大家条件好一点的情况下,还是避免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为好。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过的?你们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这事儿是2021年16日早上6点多发生的,地点是山东禹城市,其家中是一家9人,但是当时有一人外出跑步而幸存。剩余8人中只有1人没有生命危险,其余7人死亡。
这真是一起惨剧,一家9人,在过年期间出了这么大事,只剩下两口人,不管原因如何,都是值得同情的。
由于事故中死亡7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属于较大火灾。应当由市级政府牵头进行组织调查。
如果有人纵火,行为人构成放火罪,而且造成了人员伤亡。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不是人为纵火,则蛋糕店老板可能涉嫌失火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
不管是人为纵火,还是意外失火,这里都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店铺存在住人的情况,这种情况极可能涉嫌违法。
下面我展开讲讲
一、“三合一”场所危险多。
现实中,有许多商铺都存在既住人又经营、生产的情况,这种就属于“三合一”场所。
所谓“三合一”场所是指生产、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
这种场所由于可燃物比较多,又没有做严格的放火分割,消防设施不健全,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对于这种情况,《消防法》有着严格的规定。
《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允许生产、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的时候,要求两个场所之间要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
而事发蛋糕店为三层建筑,主要起火点是位于一楼的蛋糕包装盒和生产设备。
火灾能够迅速蔓延,并造成多人身亡,说明这家店铺显然不符合相应的消防标准。至少没有在生产场所与住宿场所之间设置放火墙和防火门。
二、相应的责任追究
这次事故即便不是人为放火,根据相应的规定,仍然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发生时,蛋糕店正在进行生产,则相关人员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没有进行生产,则相关人员可能构成失火罪。犯失火罪的,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之前消防人员已经要求蛋糕店整改,但是没有整改,导致发生事故,则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消防人员之前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消防隐患,则可能构成相关渎职犯罪。
而根据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场所,是禁止进行生产的。那么安监部门的人员如果没有发现这些情况,同样可能涉嫌违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这次事故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尽量不要在生产、经营、仓储场所居住,即便要居住,也要对这种三合一场所进行安全改造,使之符合消防规定,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从新闻里学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