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跳河自杀,共有5人救助,全部溺水身亡,自杀的人该救吗?
女子跳楼自杀,我们该不该就,答案肯定:救,因为我们是人,我们做不到冷云无情,更做不到眼睁睁的看到一个人在面前溺水身亡,因为是人所以我们有良知、有善心,我们在救人的时候没有预感到自己会有危险,只会想到把跳河自杀的女子救起,也许会有溺亡的可能,但是有正义、善良、良知的人都会去施救,因为这是中国流传千年的优良传统美德,它一直刻印在我们的骨子和血液里。
这个新闻是很早以前的事件了,女子酒后跳河自杀,一起的五名同伴及路人跳河施救,最终包括跳河自杀的女子和同伴及路人等六人全部溺水身亡。
2016年7月17日清晨6时45分,敦煌市党河风情线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女子酒后不知因何原因,跳入河水中自杀,被一起的五名同伴救起。
万万没想到被救起的19岁女子,第二次跳入河水中自杀,被随后赶到的同伴及好心人施救,不幸的是先后有6人(3男3女)相继落水溺亡。
7月17日早6时45分,敦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党河风情线有人落水需救援。接警后,公安、消防、医护等40多名救援人员携带装备迅速到达现场,救援打捞出落水人员6人(3男3女),经医护人员急救确认,均已无生命体征。
六名溺水身亡的年龄在18~30岁左右,有五名溺水的人是同一个公司的,其中一名是附近烧烤店员工,在一起参与救援跳河自杀的女子时溺水身亡。
这名跳河自杀的女子如果知道因为救自己,有五名无辜的生命逝去,我想她可能不会自杀,可是一切都没有如果,一个女子的自杀,五个家庭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想说一句:你要自杀为何不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干嘛要在五名同伴面前自杀,如果不在他们面前自杀,他们就不会因为施救而死亡,你想死已经死了,可是他们还有美好年华,却因为施救一人,全部在救援中溺亡。
我们有的时候想说真的就不应该救,可是真的有人在身边溺水了,或者有人需要帮助时,我们依然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去救那些想死的人,这就是我们骨子的善良,因为我们都不想良心不安,更不想在睡梦中自责,所以我们依然会去救自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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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还配做人吗?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第二个答案,人为什么会自杀呢?很有可能一时想不开某件事情,或者心理犯了疾病,一个正常的人谁会想去自杀呢?他一定是遇到了解不开的嘎达,心结,困难等等。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来帮助他一下,也许会立即回心转意,或者慢慢打开心结。
换句话说,如果想自杀的这个人是你自己的孩子,或者你的亲人,你会不会去救?答案一定是救啦。别人这个时候救得也许就是你的亲人!
当然了,救人者也要具备相应的能力,人家跳进水库里面,你不会游泳也跟着跳,这就是无知!你有施救的能力才能救!见死不救你内心一辈子也不会好过,就算一只小狗、小猫你也会心疼的,何况是人呢?
女子自杀应该救,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毕竟是一条生命,我赞成救助的作法。
但又对施救人的鲁莽做法表示遗憾和反对,救援的根本的目的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才开展施求行为,而将自己生命白白葬送的行为,绝对是愚蠢的做法。没有科学合理的施救就是一种送命行为,我坚决不赞成。
救援是门科学,更是一种专业性的行动。需要长时间的体育锻炼和训练,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投入救援行动,挽救他人的生命。
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一系列因盲目施救,导致重大伤亡事件的出现。例如2019年5月11日,山西运城银湖公司因二级泵站污水泵排水能力下降,进行泵体解体清污检修。一名维修工在撤离过程中中毒窒晕倒,另一名维修工救援时也中毒窒息,泵站负责人和其他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又进入救援,相继中毒窒息。一共造成3人死亡。
2015年4月份,广东汕头潮阳区新林水库一小孩扫幕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因不会水性,相继溺水身亡,共有7人遇难。
2014年8月,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20多岁的三男两女在万家塘河边游泳,一名女子在嬉水时先溺水,一名男子游过去施救,女子抱住了男子的脖子,两人一起沉下去。其余三人在施救时,无一生还。这个河段叫覃家塘,红岩多,下面水草多还有深潭和暗流。
结论。因此,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会游泳也不肓目下水救人。可以先扔东西,让他抓住。如果迫不得已下水,一定要从背后接近溺水者,再托起他的身体让头露出水面侧游上岸。千万不要从正在靠近溺水者,求生本能会让溺水者死死抓住施救者,双方容易一起沉下去。
在水库、河流等水下因沙坑等暗流密布、水流湍急,水性再好的人也要时刻注意安全,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