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决赛G2判罚引发热议,裁判组到底是水平不高,还是水平太高?
杰伦·布朗通常不大会过多地谈论裁判的判罚,但是总决赛第二场比赛,裁判的一些吹罚已经成为了焦点。
德雷蒙德·格林在赛场上张牙舞爪,裁判却对他的动作网开一面。如果你看了比赛的话,大概会有种感觉:他好像跟场上每一名凯尔特人队球员都发生了身体接触。接下来你想看看格林身负几次犯规,于是翻了下技术统计,最终你发出了和克利夫兰骑士队记者费多尔同样的疑问:格林才两次犯规,怎么可能?简直荒谬,他完全是在袭击对手。”
在第二节比赛还剩54.3秒的时候,杰伦·布朗在三分线外出手,防守的格林对布朗犯规,两人倒地后纠缠在一起,发生了冲突。格林在布朗投篮时碰倒了布朗,但后者似乎也伸了脚(顺便说一句,格林过去经常这样做)。
两人从地板上坐了起来,而格林不知为何从后面推了推布朗。布朗显得很生气,他起身站起来瞪着还坐在地板上的格林。格林也站了起来,在起身曾试图拽他的裤子。布朗表示:“我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此时的局面很容易激化矛盾,格林个性鲜明,最爱搞事,而布朗被犯规后还被推了一下,自然也不愿意认怂。
“当时德雷蒙德(格林)在我出手三分球时犯规了,倒地后他还把腿放到我的头上。我试着站起来,但这就是他们想做的事,也是他要做的。”布朗在赛后谈起与格林的冲突时说道。
就在这气氛紧张的时刻,杰森·塔图姆上前拉开了布朗,斯玛特抱住了格林。他们两人试图阻止队友,避免他和格林一起吃到技术犯规。一旁的裁判在冲突发生之后立刻申请了录像回看。ESPN解说员杰夫·范甘迪认为,这应该是判双方技术犯规。在回看期间,负责解读判罚规则的史蒂夫·贾维则提出了与小范甘迪相反的观点:“如果你吹罚双方技犯,那就意味着驱逐这名球员。就我个人来说,(今天这个动作)我会什么都不吹,这是我的看法。”
贾维在成为电视台的规则分析师之前曾是NBA最受尊敬的裁判之一,他为联盟效力25年,从拉里·伯德时代执法到了勒布朗·詹姆斯时代。贾维职业生涯执法了1374场比赛,其中包括迈克尔·乔丹的最后一场比赛。作为“老江湖”,贾维比大多数人知道什么比赛才能被称为季后赛系列赛。
所以,当面对执法资历深厚的贾维时,本场比赛的现场评论员、前勇士队主教练马克·杰克逊又问了他一个尖锐的问题:“史蒂夫。作为裁判你们聚在一起商量时,你们会考虑格林已经有一个技术犯规在身这件事吗?”
接下来,贾维直接而诚实的回答说:“绝对会的。我认为这是优秀判罚的一部分——你必须知道谁身上已经有技术犯规,他的动作是否值得将他驱逐?你需要思考这一点。”他的话音刚落,现场主裁判扎克·扎尔巴的最终判罚验证了贾维的判断。三名裁判在看完录像之后,决定不升级这次犯规,判定格林仅有一次投篮犯规,布朗去执行罚球。此次判罚结果与贾维诚恳的回答引发了大量讨论,让裁判们迅速登上热搜榜。
前NBA球员尼克·扬说:“他们不想把追梦罚出去,那样比赛就结束了,哈哈。”
休斯敦火箭记者杰克逊·加特林在推特上毫不留情地写道:“萧华今天早些时候说‘勇士回到总决赛是件好事’。然后贾维——NBA的裁判分析员表示裁判会对某些球员、某些犯规进行‘选择性执法’。NBA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甚至都不想掩饰了。”
格林在第一节与格兰特·威廉姆斯发生口角和肢体纠缠就已经得到一次技犯,如果再被吹罚技犯,他就将被罚下。事后复盘,塔图姆和斯玛特的劝阻也许起了反作用,如果布朗和格林之间的冲突进一步升级,裁判扎尔巴就会被迫判罚布朗、格林双方技术犯规。
然后,格林就会被罚出场。勇士队的精神领袖、情绪领导者、防守支柱第三节就不会在场上。如此一来,勇士还能打出35比14的第三节疯狂吗?如果没有这种势头,勇士很可能在系列赛前两个主场吞下0比2的开局。整个总决赛都可能因此发生变化。
赛后,格林不装了,摊牌了。他要做的就是把水搅浑。只有局面混乱了,凯尔特人的节奏被打乱,坐拥主场之利的勇士才好把比赛追平。格林说了,我必须要在本场比赛开始时就给队友传递能量、努力和精神。
格林就是来做脏活累活的,他为此自豪:“这是NBA总决赛,就像我说的,我为我的坏名声‘骄傲’……”如果说库里和汤普森是勇士队的面子,他“追梦”格林就是勇士队的里子。
“追梦就是追梦,他会拽你的胳膊,把事情搞得很乱,他为了赢会不惜一切代价,他用他的职业生涯证明了这一点,我尊重他。”布朗说道。
怪只怪,塔图姆和斯玛特介入的太快了。他们三人太年轻,把问题想得太简单。记者乔·瓦登赛后问布朗,在与格林发生冲突时是否已经注意到当时他已经身背一次技术犯规?布朗表示并没有:“没注意到。我只是在打篮球比赛,我觉得那是一个违规的动作,我认为他们(裁判)会吹罚技术犯规的,但他们没这样做。不过我不知道当时自己该怎么做,有人把腿放在我的头上,甚至还想拽下我的裤子,我不知道这算怎么一会事。”
如果凯尔特人注意这一点,布朗可能会诱使格林做得更过分一点。
遥想2016年总决赛第四场,勒布朗·詹姆斯与格林一直纠缠不清。詹姆斯贡献了跨过格林的名场面,这个动作是一个挑衅的动作吗?是不尊重勇士的行为吗?
毫无疑问,是的。
接着,格林就给詹姆斯的腹股沟来了一拳,詹姆斯和他的骑士收获了什么?技术犯规以及格林自动禁赛一场。第五场,骑士在格林缺阵的情况下扳回一城,最终在1比3落后的情况下上演了NBA总决赛最不可思议的大逆转。
詹姆斯的大脑能敏锐地意识到格林离禁赛还差多少,他在思考一切能影响比赛的因素,将裁判也计算在内。6年后,格林在J.J.雷迪克的播客节目上指责詹姆斯对他下了套。格林说:“我觉得勒布朗在引诱我,而如今的我很确定地知道他无法再让我那么做了。”
布朗有机会做跟勒布朗相似的事情,即使他没有意识到,他的队友也没意识到。
说回裁判。对NBA的裁判来说,季后赛代表着联盟形象。那些在季后赛中被选中成为执法裁判的人多数是经验丰富的,取得了成功被联盟认可的人。贾维说过,在常规赛的某些比赛中,他和一些资深裁判需要“帮助”年轻裁判,甚至在比赛途中对他们进行培训。一旦季后赛来临,裁判组才会更加信任彼此。
季后赛会受到更高层次的审查,总决赛更不必说了。对裁判来说,身体对抗激烈的比赛最具有挑战性。贾维在接受采访时回忆起了他职业生涯中执裁过的最激烈的系列赛,他提到了公牛对阵活塞的系列赛还有公牛和尼克斯的系列赛。据他所说,在一些最重要的比赛结束后,他和其他裁判身心俱疲,经常需要20分钟或者更长时间来减压。
裁判一生都知道,他们吹或者不吹的每一个哨子都会让其中一方失望。尤其是在季后赛,每个人——球员、教练、高管和球迷都会向裁判施加压力。NBA季后赛已经打了75年了,每支球队都会抱怨,每个教练都努力把球队情绪点燃,让自己获得优势。
什么样的裁判才是好裁判?不抢戏的裁判才是好裁判。愿下一场,裁判能高水平发挥,让总决赛流畅进行下去。
CBA总决赛!有4个争议判罚,球迷:大韩怒吼得罚球,齐麟怒吼得T
2023-2024CBA总决赛,新疆队与辽宁队迎来了第一回合的比赛,结果,辽宁队发挥更加出色,通过第一节比赛的爆发,奠定了比赛胜利,以121-112赢新疆队9分。辽宁队拿下这场比赛,可以说,球队三连冠的梦想,似乎就在眼前了,毕竟,从CBA过往的历史来看,拿下首场比赛胜利的球队,夺冠的概率达到了七成九。毫无疑问,辽宁队拿下第一场比赛胜利,夺冠的概率太高了。
从新疆队输球的原因分析来看,也许,就像是他们主教练邱彪所言一样,球队季后赛经验不足,很多球员连续半决赛都没有玩过,就别说是CBA总决赛了。从新疆队的球员表现来看,他们在刚开始的表现,也确实是不尽人意,打得有点畏首畏尾,完全没有发挥出正常的水平,可以说,新疆队输掉这场比赛,就是输给了比赛经验方面的不足,球员心态出现了不平衡。假如,他们能够调整好状态,能够在比赛中,有正常的发挥,那么,也许还是有翻盘的机会。
当然了,从比赛本身来看,本场比赛,在裁判的吹罚方面,也是出现了不少争议的判罚,其中,有四次争议的吹罚,就引起了球迷的热议。
其一,吴冠希切球成功,却给韩德君2次罚球。
在比赛中,辽宁队中锋韩德君持球进攻,然而在篮下却被新疆队中锋吴冠希将球切掉,随后,站在底线的韩国裁判,先吹了一个出界球,并且,将球权给了新疆队。韩国裁判的这个吹罚,让韩德君很不满意,于是他就向裁判员进行抱怨,进行申诉,结果,站在另一边的主裁判杨宏峰,对这次韩国裁判的吹罚进行了改判,吹了吴冠希一次防守犯规,给韩德君两次罚球的机会。
从慢镜头显示来看,可以说吴冠希这个切球非常干净,完全没有打到韩德君的手。然而,杨宏峰在没有看录像的情况下,却突然改判了结果,这样的做法,也是让人有点想不懂。也难怪有球迷表示,“韩德君怒吼得罚球!”
其二,齐麟怒吼得T。
相对于韩德君抱怨获利,然而,新疆队锋线球员齐麟的抱怨,却吃到了技术犯规,导致他早早就被罚下场,让新疆队失去了最好的投手。在第四节比赛刚开始不久,齐麟因为不满意裁判的吹罚,向着裁判进行了抱怨,然而,裁判也是马上做出了决定,给了齐麟一个普通犯规+一个技术犯规,就这样,齐麟就因为六次犯规,被直接罚下场。可以说,裁判员的这一次吹罚,也是吹掉了新疆队反超比分的机会。
其三,新疆队外援威金顿申诉吃T。
与此同时,新疆队外援威金顿,在一次进攻之后,认为辽宁队球员有打手犯规的动作,于是就向裁判进行申诉,然而,威金顿一个举手的申诉,很快就得到了一个技术犯规。看到这样的情况,有球迷就表示,为何辽宁队韩德君可以抱怨,而新疆队的球员就不可以抱怨呢?这是为何,难道这就是CBA的“驰名双标”?让人有点看不懂。
其四,赵继伟在切球的时候,明显打到了吴冠希的手,却不吹犯规。
吴冠希在一次篮下进攻,此时,过来协防的赵继伟,也是下手很快,用力一拍,球随后就出了界,裁判果断将球权给了辽宁队,认为这是一个出界球。然而,从慢镜回放来看,赵继伟明显是打手犯规,但是,裁判却没有任何表示。随后,吴冠希也是将手给裁判看,表示自己的手都被打红了,怎么还没有事呢?奈何,裁判并没有理会吴冠希。
那么,各位看官,您对这些争议的判罚,有什么样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