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一环卫工撞上玛莎拉蒂!交警责令赔偿10万!网友:该赔。对此你怎么看?
这种问答的提出本身就有问题!如果交警认定是环卫工人责任就该赔偿!如果交警劝说司机自认责任走保险程序就是骗保行为!不能老是用和稀泥的方法解决问题了!放眼望去,不断有所谓的弱势群体摇着和谐社会的大旗正一步步向刁民群体迈进,顺带绑架了我们传统的道德观念,凭啥!一切按规则行事,是谁的责任作为成年人就应该勇于承担,只有这样社会才有可能逐步走向真正和谐🙏🙏
首先表明观点,我赞同交警的处罚!有的时候我们会同情弱势群体,就以往的同类事故比较一下,为什么这次的处罚和以往不同,从这点出发,区分事故处罚的力度,而不是从道德修养的方面去理解!
谁都不想出现这样的状况,这次和以往的区别在于是有交通信号灯,信号灯的指示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交通法规,环卫工闯红灯而与正常行驶的车发生碰撞都是要付法律责任的,而不在于他碰的是啥车,特别提醒是玛莎拉蒂,无非是说这是一辆豪车,车主很有钱,但是这次事故是环卫工人先违法,后出事,全责是必须的,和是啥车没有关系,都是成年人,你要为自己行为负责!
有些豪车车主放弃索赔,是因为事故的发生完全是意外,走走保险就可以了,从人道主义出发放弃索赔!
这次的事故也告诉大家,向社会表明,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不论贫穷和富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环卫工人是政府部门的人。可以政府部门去赔。至于犯错的工人,环卫内部可以惩罚。……因为个人好像赔不起!
赔不起的原因,比如,去年一个货船把美国军舰撞了个大洞,那么这个货船老板就很可能赔不起……
交警责令赔十万?这交警权力大无边,身兼数职,出现场划责任定损判赔一气呵成。再说赔十万作为环卫工我只能对车主深表同情,牛年马月慢慢等吧。大哥,既如此不如现实点,做人情走保险皆大欢喜,又何必两败俱伤。
107万买辆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起诉车行赔偿440万,官司获胜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107万买辆事故车,起诉车行赔偿440万,非常值得。因为在买以前车行没有告知此车是辆事故车,首先车行有欺诈的行为,心存侥幸,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这种奸商就得受到应有的惩罚。
类似坑消费者的行为,普法君做记者经常遇到,因此我的回答是:判的好!
看看我的理由:
1、这是对销售奸商的惩罚性措施
买车,对于百姓来讲,怎么说也是一件大事吧。曾几何时,大家伙为了买一辆心仪的车辆,熬灯守夜选车、马不停蹄跑车展、七拼八凑买车钱,新车到手后那份喜悦,自然溢于言表。
可就是这过程中,总会有那么一些奸商,以低配冒充高配、翻新车、事故车当新车卖等现象屡有发生。
但是,现在再抱着这种心态坑人的销售商,基本算是脑子短路喽,因为现在的消费者也不是傻子,他们前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保驾,后有自媒体、论坛平台、传统媒体护航,消费者再也不怕你店大欺客喽。
比如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为何要赔三倍,这基本就是给销售商一个惩罚性措施,在你头上带个“紧箍咒”,警告你时刻注意别再坑人。
2、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前那种“爱哭的娃儿有奶吃”的维权方式已经被消费者抛弃,现在动辄就跟你销售商法庭见。
君不见,因为购买到“问题豪车”而与销售商对簿公堂的案例越来越多,并且多是以消费者胜诉告终。
这些车辆中,多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宝马、路虎、玛莎拉蒂,甚至还有数百万的法拉利,都是消费者“退一赔三”维权获胜,有心朋友可以自行搜索。
普法君曾经采访过一个奇葩事件:某个土豪级消费者,家里人从一个4S店连买了三辆宾利,总价达1000多万呢,结果咋滴?每辆车都发现有问题!最后消费者闹得,直逼得宾利总部都出面协调……
其实,这也是说明一个问题,在法律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只要你依法经营,没有谁会找你麻烦,但你若心怀不轨、暗中使诈,那不客气了,一个人看不出 、两个人看不出,当第三个“大神级”的消费者盯出端倪时,那你惨了……
紧凑车型,卖一辆你才赚几千;中高端车,卖一辆也就赚个几万块不得了了,这家伙,一个“退一赔三”绝对把你一季度的利润给你报销……
以后,你还敢坑消费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