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刹车导致后方5车追尾,想问一下是所有车都由我来赔么?
当然你全赔
高速上为什么刹车呢?
是因为车辆发生了故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故障处理: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高速公路上不是刹车的地方,既使需要停车检查故障的地方,也要到服务区或靠右侧停下,马上闪光灯。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不得低于小时七十公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你刹车势必减速,与后车保持安全距离,被迫缩短了安全距离。由于车时速快的惯力,来不及刹车,因而发生5辆追尾的连环追尾事故。这种情况由你负主要事故责任。
如果你没刹车,也没爆胎或者变道,你没过错的,发生5车追尾的,由最后的那辆车负事故责任,赔付前边4辆车的损失。
如果前4辆车追尾,第4辆车赔前3辆车损失。后边车对第4辆车追尾,第5辆车赔第4辆损失。
如果第2辆追尾,第2辆赔偿第1辆车损失。第5辆追尾第4辆第3辆,第5辆赔偿3,4这两辆车损失。
发生车辆追尾事故,需要对车辆检验鉴定。
问题描述提及一个关键词-「虽然一开始并没有完全停车」
在高速公路驾驶车辆出现连环追尾,责任划分是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大部分情况为后车全责,但也有些情况可能是前车承担全责、主责或次责,比如这个案例就有可能承担主责或全责。假设车辆在行驶中忽然急刹车,后方车辆追尾应当怎样划分责任呢?
一般认为是没有保持充足的安全车距才造成追尾,这样的理解是没有错误的;然而能造成连环追尾必然不简单,这个案例是前车在高速公路岔道口忽然减速,具体虽然没有描述车道和减速后的驾驶方式,然而大概率是在左侧或中间车道行车,也就是针对小微型载客汽车和普通客货车提供的车道。
这两种车型的限速标准分别为:
- 小微型车 120km/h
- 普通客货车 100km/h
但这并不是分析问题最核心的知识点,假设是≥3车道的高速公路,那么左侧车道的最低限速就不得低于110km/h、中间车道不得低于90km/h,右侧车道不得低于60km/h;反之在岔道口位置只有双车道,左侧车道最低时速不得低于100km/h,右侧车道同样为60km/h。急刹车瞬间的时速究竟降低到多少,这是个核心问题!因为前方道路没有特殊情况。
什么样的情况需要急刹车?
在高速公路上的急刹车无非是紧急避障,或为前方车辆急刹、或为道路前方出现障碍物;这种情况的急刹车是正常操作,后方车辆追尾不论有没有保持合理的安全车距,责任基本都是后车全责。但是这些在高速出口岔道或服务区岔道急刹车的车辆是没有紧急情况的盲目刹车,那么车速低于车道的最低限速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驾驶行为了;注意重点,“法”不是开玩笑的,不按照最低限速标准驾驶车辆引发交通事故,承担全责和主责是没有争议的。
有些司机在因其此类交通事故后还保有侥幸心理,一般会说前方遇到横穿道路的动物或者其他什么,或者是其他车辆的影响;殊不知在这些重要的岔道口都有非常全面的摄像头,没有什么操作会被忽略,那么承担责任也就没有悬念了。
重点:主责和全责的区分与责任划分的方式还有争议。比如像案例中的车辆因想要变道而急刹车,如果后方车辆没有保证≥100米的安全车距的话,那么后车也可能要承担次要或主要责任;比如后车与前车的安全车距在50-100米之间,可能要承担的是次要责任,如果低于五十米则可能承担主责。
案例造成五辆车的连环追尾,一般超过五辆车的追尾就会按照“递进”的方式承担责任;按照ABCDE来编号,E车承担D、D车承担C、C车承担B、B成承担A,但A车对这五辆车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如果是E车刹车不及撞击DCB导致撞击A车,则E/A两车承担责任、负责BCD车的损失;反之如果BCDE车均保持合理车距、AB车也保持了合理车距,那么这就是A的的全责——如果A车在减速的同时有变道动作,哪怕只是车轮压线,同样要承担全责。
高速公路的安全车距如何判定?
很多新手司机会对前车急刹、后车连环追尾感觉到不可思议,如果保持100米的安全车距怎么可能会追尾——怎么可能就不会追尾?要知道100米的安全车距的要求其实是非常保守的。汽车爱好者在选车的时候都会看车辆的100-0刹车距离测试,差一些的车会在50米左右,一般水平会在40-45米之间,优秀的车辆会在40米以内,于是就认为100米的安全车距充足了;但是不要忘记这是在测试场地得出的成绩,路面摩擦系数理想、刹车操作瞬间开始,这两点很重要。
公路总是有一定程度的磨损,除非刚铺装的新路;按照磨损程度的不同,轮胎与道路的摩擦系数可以降低20%-30%;同时在制动时司机还需要反应时间,从前车发现障碍物到开始控制刹车踏板、再到完全控制刹车踏板开始急刹车,这个过程往往需要1-2秒;那么驾驶车辆按照120km/h的速度巡航,每秒行驶距离就是33.33米,算是上正常反应时间和实际摩擦系数,即便对于乘用车型而言、100米的安全车距也是基本不够用的。
中重型的客货车的总质量极大,制动距离动辄三位数;然而安全车距的规定就是100米,那么即便保持100米的车距也不见得能避免追尾,尤其是后方有大型车辆的时候。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急刹车被追尾的概率会极高,而且即便被追尾也不见得是后车没有保持合理车距,连环追尾更难把责任划到后车上。
结语:高速公路不能任性的减速和变道,车道的最低限速要求是很多新手司机都不了解的,造成交通事故就不要在争论了,汲取经验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操作即可;不过大部分在匝道口强行减速或变道的车辆都不一定有汲取经验的机会了,因为大型与重型车都已经学会了“让速不让道”的驾驶理念;高速变道可能造成货车或客车的侧翻,导致的结果可能比正面撞击一辆车严重很多,尤其是客车满满的乘客更不能这么操作。
于是这些车辆就会选择在不让车身失控的前提下减速碰撞,但这些车辆的瞬间撞击惯性力总能够达到数百吨甚至更高,被撞击的后果是难以预料的;所以高速公路即便错误岔道口也得继续往前开,这个案例的责任大概率会定给前方减速车,这些司机绝对是不合格的,应当注销其驾驶证。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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