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在地铁上遇到那种腻歪恶心的人和事?
2017年9月7日19时许,有人报警称有人在地铁上裸露下体猥亵他人,公安立刻派人员前往地铁处置,在地铁一号线烈士陵园站抓获一名嫌疑人。经调查,该男子(任某)在当日一列开往广州东站方向的列车上故意裸露下体,顶撞前方女性乘客的臀部,任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一中年男子在地铁上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
在上海地铁12号线的车厢内,有位穿黄色外套的中年妇女突然脱掉了自己的鞋子,随后将袜子也脱掉了,并且手在脚趾上摸来摸去,她到底要做什么?
随后,中年妇女竟然掏出了一把指甲钳,当众剪起指甲来了。地铁是公共交通工具,你在上边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
一对年轻情侣在地铁站候车的时候竟然当众亲吻起来,而且旁边还坐着一个儿童,能不能注意点形象?
你最接受不了上述的哪一种行为?
供认不讳!西安地铁一号线偷拍女性裙底的男子抓住了,已被行政拘留, 你怎么看?
捋一捋:小伙子手机偷拍女士裙底被别人发现并且拍视频传到网络。这里边的信息很多:(1)什么手机?谁发明了手机?谁发明了手机照相?车厢是否应该具备隐私保护?(2)“偷拍者”为何偷拍?拍视频者为何拍?是谁给了偷拍者拍隐私部位的机会?(3)表象1:男的拿手机“猥琐”偷拍;表象2:偷拍者被“正义者”发现并录制了视屏;表象3:女士是受害者。然而根因是什么?(1)女的为什么穿那么短的裤子,还整那么个姿势?男人毕竟分泌的是雄性荷尔蒙。(2)这个手机为什么不能识别男子的这种行为?行业技术不到,这可能成为未来的技术——真人工智能(3)“正义”的人那里正了?难道你不知道隐私权吗?难道你不知道肖像权吗?综合发现:女的存在穿着暴露;坐姿容易引起雄性荷尔蒙的分泌;男子使用的手机不够智能;拍视频的人侵犯了肖像权,肆意在网络传播,结论:偷拍者其实是受害者,只是被事情的表象蒙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