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福利院护工掌掴痴呆老人,同事称领导管不了,怎么回事?
说什么“领导管不了”!这不仅是实实在在的托词,而且是彻头彻尾的雷语。有道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身为福利院或者是负有管理责任的民政局的领导,如果真的连一个在福利院里殴打掌掴痴障老人的临时聘用的护工都“管不了”的话,那就不但说明他没有领导能力,而且证明他连一点起码的责任心和同情心都没有,实在不应该再占着现在的领导位子了。
题主所提问的问题,事发2020年的6月9日下午,事发地点是陕西榆林市横山区社会福利院内。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一名身穿白色短袖上衣的男子追着一名身材瘦小的老人打耳光。从视频中大家可以看到,被打老人不敢也无力还手,只能一次次被动而又无可奈何地选择退后,同时用手遮挡。可被打老人又哪里能够遮挡得了?那名殴打老人的男子打不到老人的耳光,就改敲老人的脑壳。整段视频让人看过之后,满是心酸的味道!
打人的护工为赵某,被打的李姓55岁老人,本身有智力障碍,已经在这家福利院住了20多年。视频监控显示,老人总共被赵某用力掌掴20多次,无人制止。
经了解,6月9日15时左右,被赵某殴打的老人李某与另一名院民曹某发生了争斗,在被2位值班人员发现后已经及时制止。但福利院42岁的临时聘用人员赵某听说此情况后对受害李姓老人进行了殴打。对于这一事件,目前,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已经介入调查。
然而,让人感到憋闷的是,事情发生后,有媒体记者联系并采访了这家福利院一位杜姓副院长,杜姓副院长说,被打的男子被打原因是因为他和另一名失明老人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把凳子扔在了福利院外,这一幕恰好被护工赵某看见了,于是对老人动了手,而周围的人似乎都不敢阻拦。杜副院长还说,打人的赵某之所以如此霸道,是“96年97年他父亲以前当院长,就把他聘进来了,他反正是一直嚣张,周围的群众都不敢惹,前几任院长、民政局领导,都不愿管教他,处理这个事情,就是这里的一霸。”
另外,根据媒体报道,40多岁的赵某虽然是临聘人员,但在横山区社会福利院也干了20多年,近两年还因为欺负院内老人被公安调查,但都不了了之。而事情曝光后,福利院做出的处理是暂停赵某一周的工作。横山区民政局分管福利院工作的工会主席刘某在回答媒体记者处理结果时表示,“我们现在等公安局的调查结果出来。”“正在调查当中。完了以后给一个答复好不好,我只是一个分管领导。”
因为打人者是前任福利院院长的儿子,从福利院到民政局那么多的领导们就一个个做壁上观,看着作为福利院临时聘用人员的赵某嚣张跋扈,甘当甩手掌柜,我想请问:难道这就是涉事福利院和负有管理责任的横山区民政局领导们的担当吗?
尊老敬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信这是连很多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不仅不尊老敬老,甚至还会对老人大打出手。近日山西榆林就发生了令人愤怒的一幕。
据媒体爆料称:近日,一段护工掌掴痴呆老人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事情发生在横山区社会福利院院内,一名护工将一痴呆老人用力掌掴二十多次,其下手之狠简直是令人发指。
据悉,该护工之所以会对老人下狠手,是因为痴呆老人将小凳子扔在了福利院外引起这名护工不满。因为该护工平时嚣张跋扈,因此福利院的同事对此都是敢怒不敢言,福利院副院长回应称,打人情况多次发生 但都没得到处理。该护工平时脾气不太好,福利院领导都管不了。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客观上来讲,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对一个老人下如此重手,希望警方能够严惩打人者,还被打老人一个公道。
忻府一养老中心老人被室友殴打后死亡,伤人者有精神病史, 你怎么看?
没有必要说明谁有责任。社会各种个体单位在社会管理的发展中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是社会发展风险,那么个体单位在积累利润的同时要承担风险责任,对吗?也就是说养老院要承担这次事故主要责任,也就是承担了风险。
管理方有问题。精神病患者不能入住这养老院,因为有专门的专为精神疾病治疗修养为主的疗养院。精神病患者入住普通养老院,不安全系数太大了。如果非要入住,院方应为他们提供专门场所,严格与普通养老院分开。此次事件,如果鉴定打人者在打人时属于发病时期,则不承担法律责任。院方要承担的,此事件的全部责任。包括平时的管理和监管责任。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打人者伤人时不属于发病期,同样要承担事件的大部责任。
养老中心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死者的债任,一,从管理方面欠差,精神病人不该和没有体力保护自己的老年人住在一室,二,既使住一起了你就得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巡视,以防病人做出伤人的举动,
谢邀!
山西忻府养老中心,一位老人被有精神病的同室室友殴打后死亡!
这问题养老中心与殴打人家属有民事赔偿责任!
养老中心收养精神病史的人,应该是对精神病史人多观察!精神病体质强
壮的话应该考虑到危险性!应该是加强防范,隔离等
精神病史家属民事赔偿是肯定少不了的,精神病史人在杀人时,要有医学观查,权威机构对打死老人时病情认定,是否不清楚时犯罪,这监定是要时间。
精神病人在我国法律上负刑事责任较轻,发病时基本不负刑事责任。
其家属与监管部门负民事赔偿责任!这个是必不可少的
关于精神病患者养老,笔者建议特殊人群应隔离养老,不能和正常人群一起,会有不可遇见的风险成在!。
养老院有责任,有精神病,还收留他,而且家属更有责任,这样精神病的人,必须留在家里,不能随便出入,家属没有尽到责任,必须严惩,敬老院必须负责,没有尽责,这样的敬老院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