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看到人贩子在抢孩子,路人甲把人贩子打残了,算是见义勇为吗?需要对人贩子赔偿吗?
路人甲看到人贩子在抢孩子,路人甲把人贩子打残,算是见义勇为吗?需要对人贩子赔偿吗?
这一问题应分两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防卫过当,造成人贩子伤残。
二种说法是对犯罪之人有仇恨,将其打残。
如果是第一个方面,肯定是没大问题。如果是,应承担责任,因为人贩子自有国法处理。
另一方面,如果人贩子准备行凶,或者准备逃跑,无可奈何打伤,法律会公平处理。打成重伤或人命相关,那肯定要承担责任和赔偿。
这就得看法官的水平了!按照现在的趋势看得赔个倾家荡产!!!大家想想,强奸,盗窃,抢劫,……被害人不但不能反抗,还得保护犯罪分子的人生安全,人贩子又没抢你家孩子,你把人家打残了,后半辈子谁来养活,?这个包袱你得背着!!😄😄😄😄😄😄
天朝没有见义勇为,,谁告诉你,你把人贩子打残没事的?再别的国家最后证明对方是人贩子,那你是见义勇为,把人贩子打残没事还要受到奖励,但在这个地方,回家把房子卖了,好好把被子行李准备好,等着赔钱坐牢,要诚恳的请求人贩子家属原谅你不该在人贩子抓小孩子时把人家打残,你才可能少做几年牢,不然你得把牢底坐穿!
要看情况,如果是在制止抢小孩的过程中打残的就要不赔偿,如果是制止了抢小孩的行为后,纯粹是出于个人愤怒打残的就要赔偿,给人贩子罚个倾家断产,再根据人贩子的以往行为判极刑或者是十五年以上徒刑,奖励制止者5万,再罚款2万。这样既鼓励了大家与人贩子做斗争的行为,也惩治了违法主体,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上海站外女子抱起女童就想跑,涉嫌拐骗被刑拘,称其可爱想带回家, 你怎么看?
说的那么冠冕堂皇,人贩子就是人贩子,就应该承担人贩子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青天白日的上来就抢孩子,这名人贩子猖獗到了何种地步,让人不寒而栗,这样的人不管怎么狡辩,都不能原谅她的这种丧尽天良的人贩子行为,必须给予最为严厉的法律处罚。
说实话,谈起人贩子,那是多么令人讨厌的一群人,这类人伤害了多少家庭,让多少孩子流离失所,让父母一辈子都活在伤痛中,这一切都是人贩子造成的结果,所以说人贩子就应该千刀万剐,都不能解失去孩子父母的心头之恨。
本事件发生于12月17日,上海火车站外,来自郑州的王女士和母亲带着两岁的女儿,准备回郑州,这个时候一名身穿黑色衣服,手推婴儿车的女子突然抱起王女士两岁的女儿就跑,当时人流很大,王女士赶紧护着孩子,当然,这名黑衣女子被警方抓获,而这名黑衣女子则给警方交代,自己孩子20岁了,特别想要一个孩子,可是不能生,看到王女士两岁女儿可爱,便一时起了歹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说的多么冠冕堂皇,用这种蹩脚的理由想替自己开脱,明显不可能,她的行为非常严重,从她的一举一动不难看出,并不是她说的那样,自己孩子二十岁还推着婴儿车,用她自己的话说,是用来推东西的,这有些根本让人不能相信。
毋庸置疑,她就是一名实实在在的人贩子,说破大天也不能姑息她的这种恶毒行为,人贩子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她既然已经被抓,应该好好调查一下,她是否以前得逞过,是否能根据她找到那些被拐骗的孩子,还有就是她的背后是否还有团伙,这都是很关键的问题,需要她有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