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10天被辞退怎么办?
试用期过了十天,如果你还在试用期被退了,你只能再找工作了。如果试用期已满,在转正期之后的十天之内你辞退了,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况下,企业辞退率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给你两倍工资的经济赔偿。
不过你有严重违反公司围绕自己做的情况,企业辞退你合法,不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试用期过了十天了,那你就转正了(不管工作单位有没有给你办转正,超过试用期没有说不合适就自动转正了),转正你就是正式员工了,如果在没有违反工作单位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下,工作单位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赔偿,工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十天被公司无故辞退有补偿吗?
过了试用期辞退你,可以结清在职时的工资另外补偿你一个月的平均月薪。
如果从你入职到现在,没有试用期劳动合同或者过了试用期没有正式员工劳动合同。这就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如果公司辞退你,并且不打算给你补偿金。那你这个时候可以反过来告他们,去劳动局走劳动仲裁程序起诉该用人单位。理由就是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无理由辞退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这几条够他们难受一阵子了。过试用期半个月了,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红哥观点」过试用期半个月,我的理解是试用期已经通过,属于正式员工了。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关键是看是否因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才能认定是否有赔偿,怎么个赔偿法。
过失性辞退,公司无须任何赔偿。
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可即刻辞退劳动者,无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过失性辞退,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就是有明确、合法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失。比如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劳动者,那么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就要有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形,比如连续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等具体情形,否则就会因缺乏操作性而失去意义。
无过失性辞退,公司需承担最多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个月的待通知金。
在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和客观情况的需要,公司可以向劳动者提前通知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这3种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提示:如公司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要有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培训过程的证据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性辞退,为什么最多只有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呢?
试用期一般为1到6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过试用期半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最多为6个半月。计算补偿年限时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补偿1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经济补偿金最多只有1个月。
公司违规解除辞退劳动者,最多可获得2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
不管公司是过失性辞退还是无过失性辞退,如果劳动者不认可,且得到了劳动仲裁的支持,那么公司就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为在公司最多工作了6个半月,经济补偿金只有1个月,所以2倍的赔偿金也就是2个月的工资。
综上,过试用期半个月,被公司辞退,如公司辞退理由充分,只要给你结清工资,即可。如认为辞退理由不充分,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公司有个差不多的赔偿,顺顺气就算了。为了最多2个月的赔偿,而去申请劳动仲裁,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精力,更重要的是在该行业中消减了你的职业信用积分,得不偿失!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删)
欢迎关注@职场红哥,个人观点,谢谢品阅!职场路上,我一直在努力!
对于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我们先列一下关键条件。
1、试用期过了半个月,也就是非试用期,不管公司有没有所谓的批准转正,公司都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
2、被公司辞退,得看理由是否合法,分为三种,一种是合法辞退没有任何补偿金,一种是合法辞退,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种是违法辞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题目缺失了一个信息,就是试用期是多长时间,5个月及以内和6个月,赔偿额度是不同的。
被公司辞退应该怎么赔偿,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赔偿!
一、如果公司是合法辞退,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那没什么好说的了。主要看公司辞退的证据和流程是否齐全。
二、如果公司是合法辞退,但属于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根据情形的不同,分为两种,一个是N+1的补偿金,一个是N的补偿金。这个N就是每工作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按照0.5个月,工作满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支付。
所以,使用如果试用期是5个月及一下,那么就是0.5个月+1个月代通知金=1.5个月工资,或者是0.5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是6个月,那么就是1个月+1个月代通知金=2个月工资,或者是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三、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就是2N,那么试用期是5个月及一下,就是2*0.5个月=1个月赔偿金,如果是试用期是6个月,就是2*1个月=2个月的赔偿金。
总得来说,根据以上情况来分析自己属于哪种情况,不过别指望公司主动赔偿给你,还是要通过劳动仲裁,所以赶紧准备证据吧!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试用期被强逼离职怎么办?
对普通上班族来说试用期这个概念肯定不会陌生。一般用工单位在员工新入职时都会规定一个月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以考核员工是否符合公司录用标准。但是,法律对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这些法律规定,普通劳动者乃至一些人力资源从业者都不甚了了,或者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误解。
应该说,我国法律并没有给予用工单位“无因解除权”,即使在试用期内用工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赔偿,甚至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而试用期解除合同和平常的解除合同唯一的不同在于多了一个法定的条件,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为了避免用工单位滥用该条款,变相成为“无因解除”试用期员工,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适用是有很严格的标准的。首先,用工单位需证明有书面的明确的录用条件;其次,用工单位需证明曾明确告知过劳动者录用条件;最后,用工单位需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无论是在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过程中,上述事项的举证责任都是由用工单位承担,无法举证的则用工单位需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知道了这些法律规定,劳动者遇到试用期遭辞退的情形时大可以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