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谣言的人,被处罚冤枉吗?
对“谣言”应该及时的验证才行,实践出真知,假如说,不经过论证的“谣言”,稀里糊涂就认为是“谣言”,而且还要“惩罚”发布者,这样做就显得太武断了,如果时间长了,要是“谣言”已成为“真言”了呢,那这个“惩罚”,又有谁来给承担责任呢,如果这样做,对曾经“发布信息者”就有些真的冤枉了……!
说话塌不了天的,无论是“谣言”,还是“真言”都得经过论证才行,这样才能得出结论,凡是不经过实践验证的话,其实都不是什么“良言”,更别说什么“谣言”了。
最痛恨散布谣言的人,处罚再重也不冤枉。
现在是网络时代,如果散布谣言,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造成的后果更严重。
上次我们县城有一位女士,出门散步,正好看到一辆救护车从医院里开出来,她赶紧拿出手机,拍了视频,然后发到抖音上,并且打上字幕,表述我们县城发生了肺炎疫情,病人正被救护车送往市区医院。后来引起很多人恐慌,还有人干脆打电话到医院询问,究竟有没有疫情发生。因为一时间电话询问太多,医院赶紧报了警。
其实那辆救护车只是到农村拉一位高血压病人来住院的,因为是晚上,再加上年纪比较大,儿女都不在身边,行动不便,所以才叫了救护车的,救护车只是再正常不过的行动。
后来这位发布谣言的可恨女士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两千元。
大家说,这位女士是不是罪有应得,吃饱撑着的。
在网上传播谣言,会受到那种处罚?
网上传播谣言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造谣罪立案标准?
首先,我国并没有传播谣言罪,只规定了诽谤罪。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主要指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自杀等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并没有“造谣罪”的罪名,构成造谣污蔑他人在法律上都是以“诽谤罪”追究责任的。立案标准有:
1 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 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人进行的;
4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造谣犯法的法律依据?
一、造谣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网络造谣犯法吗
网络造谣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络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网上造谣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触犯刑事犯罪,涉嫌构成中国《刑法》中的诽谤罪,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网络造谣行为通过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点击率和转发量达到一定数量,达到法律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照、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诽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公共监视或政治权利的剥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
同样的诽谤性信息实际上被点击或浏览超过5000次,或者被转发超过500次
。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错乱、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因诽谤、诽谤他人受到行政处罚,不满二年的;
其它严重情节。此外,知道事实是捏造的,是为了损害他人名誉,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处
阻拦列车女子只罚2000元,对造谣女子如何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曰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造谣女子只被警方通报正在查处,没说处罚结果,个中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就阻拦高铁事件喧闹至今,小偏也有个疑问一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那就是一一罗海丽老师的老公到底是什么人,什么职务?在整个大闹高铁事件当中他也是具有厉害关系的直接当事人,罗老师就是为了力保他顺利上车才拼死"战斗"的。为什么在整个事件的调查处理中就看不到关于他的一点点消息呢?也没有追究他的任何相关责任。
还有,当时罗老师在和乘警及车长纠缠吵闹时,一直是在和他手机通话的,他应该听得到大概的内容,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时的他,作为有一定身份(网传)职业的男人,家庭的主心骨,为什么不制止妻子的违法行为,劝其放弃争吵,另做安排呢?
最后,既然事件已经曝光被查,作为直接当事人的老公,为什么不主动站出来为自己心爱的女人承担一些责任,挡上几颗舆论的"子弹",也向各界道个歉?这样的话,也许既能彰显男子汉爱妻护妻的本色,还可以为尽快平息舆论获得加分与好评吧!
亲爱的网民,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