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顶替上大学事件,顶替者使用被别人身份证交社保多年算谁的?
算谁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顶替者要承担什么责任,仅山东一省就有200多起。而且最可怕的是顶替者的态度。
(陈某某)
就拿陈某某这件事来说,顶替者的同事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在弄得她工作没了、学历被取消了,陈某某做的太绝情了”。是啊,作为顶替者的同事,认为陈某某的做法绝情,那顶替别人学籍,毁了别人的一生,那是否绝情呢?
(王丽丽)
还有王丽丽事件,人家根本就没想要怎么样,只是希望对方能给自己道歉,毕竟当初如果没有被顶替,那自己的人生可能就会是另外一番景象。更奇葩的是,顶替者还以调查的名义,要求真的王丽丽父母承认顶替者是他们的干女儿。
(王娜娜)
还有王娜娜事件,好多年一直没有道歉不说,还曾口出狂言道:“又不是清华,你着急什么”之类的话,这才是最伤人的。而且顶替者家属搞得好像真的王娜娜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一样,黑白完全颠倒过来了。
“而顶替者使用被别人身份证交社保多年算谁的”,这个问题不能跟顶替事件混为一谈。顶替与被顶替之间存在直接关系,而顶替者与单位存在直接关系,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客观事实是客观事实。那最后的执行方法很可能是将这些钱返还给顶替者,因为其顶替行为,也导致顶替者因为这一系列获得的福利待遇都消失,有责任的承担责任,该判刑的直接判刑,至于追责问题,那就看被顶替者怎么想了。
这个问题问得好,不过还是有点复杂的。
我们只能说肯定是以谁的身份证信息交的社保,这个社保受益人就是谁的了。
很显然按照法律来说,顶替者陈艳平所有缴纳的保险,都是人家受害者陈春秀的。
因为陈艳平上班用的名字就是“陈春秀”,她毕业证上的名字以及相关信息也都是“陈春秀”的,即便是她的身份证上写得还是“陈春秀”。
只不过她是一个冒牌货,当人家真正的陈春秀出来的时候,她就不能叫“陈春秀”了,她只能叫陈艳平。
因为我国公民身份证号都是唯一的!
既然社保是按照陈春秀的身份来交的,最终的受益人当然也是陈春秀的了。
法律上这个社保是和陈艳平没有任何关系的,尽管说实际上上班的人是她,领工资的也是她,但是,她是以陈春秀的名义领得,她是以陈春秀的名义上班的。
所以,法律上所有的东西,都是陈春秀的才对。
若是把这个问题再延伸一下,不仅仅是社保应该算到陈春秀身上。
若是陈艳平的房产,车子等等所有的东西,也都是用陈春秀的身份购买的,这些东西法律上也都是有人家的一份的。
目前陈艳平的丈夫拥有的东西,都是有陈春秀的一半的。
这里有涉及到了陈艳平有骗婚的可能性了,她结婚肯定也是以陈春秀的名义来结的。
所以若是详追下去,这个问题还是很复杂的。
这就是用人家身份所要付出的代价。
当然了在这方面陈春秀肯定不会给她争这些东西的,陈春秀就想知道,自己的通知书是如何到了陈艳平的手里的?
陈春秀就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上大学?
她表示尽管自己的家庭有点困难,还有两个孩子,但是,她还是想要去山东理工大学,完成自己的学业的。
毕竟大学是自己凭真本事考上的。
不过,目前她的学籍已经被山东理工大学给注销了。
因为陈春秀的事件,引起了全国网友广泛的关注,现在相关部门都在调查这个事情,不知道陈春秀最终是否能够如愿上大学。
还有冒名顶替者陈艳平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现在已知的是,陈艳平没有向陈春秀家人道歉,连联系都没有,陈艳平给的回复就是,入学的手续是舅妈在中介办理的。
现在舅妈不在了,若是问其它的事情,也是一问三不知了。
当然了这些也都是陈艳平所说的,最终还是以调查的结果为最终的结果。我们希望法律能够给陈艳平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