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患者打欠条医院给患者打欠条怎么写)精神病人写的欠条有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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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写的欠条有用么?

精神病人他是无法对线一切承若,他本身就无自控能力精神病人已失去意识那怕精神病伤人他都不负任何责任。所以精神病写的欠条是无效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他所借的钱如果他不提出还你你是亳无办法可以说一份钱也要不到。当然象这类情况都是兄弟姐妹们借给精神病人的钱也是没有考虑要的。

镇安县病人住院2个月“服药”1200斤?院方:可能输入错误,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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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患者打欠条医院给患者打欠条怎么写)精神病人写的欠条有用么?

镇安县病人住院2个月“服药”1200斤?院方:可能输入错误, 你怎么看?

这个事件挺好玩,集中反映了医疗中两大乱象:

患方长期拖欠巨额医疗费用

据媒体报道,事情发生在2015年年底,陕西商洛一位56岁男子因患精神病于2015年11月16日住进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接受封闭式治疗,到2016年1月31日出院,住院2个半月,总费用22909.69元,当时全部拖欠。

后来,患者儿子冯斌支付了10909.69元,同时给医院打了1.2万元的欠条,拖欠款项一直拖欠至今。

由于支付了部分费用,办理了相关手续,2016年初冯斌已经通过新农合报销了1.3万余元。

也就是说,患者住院2个半月,自己不但没有掏一分钱,还“净赚”2000余元。

苦的是医院,被拖欠1万余元巨款,至今已经3年有余。

医方为了凑收费数,胡乱“”大量中药

在医患双方因为拖欠医药费长期纠葛中,冯斌突然发现了医院收费方面的破绽,就是他父亲住院2个半月期间居然被服用了1200多斤草药,平均每天接近20斤。

虽然院方称,这可能是输入错误,把克错误输入成千克。

这是非常明显的找辙。

内行人都知道,医院胡乱“开”出天量草药的唯一动机就是“凑”总的医药费用。

由于冯斌是外行,他只能看出每天20斤草药这样的猫腻,实际上,住院费用清单中“凑费用”的迹象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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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张能看清的清单为例,其中的“化验费”单价只有一元,而一个月31天居然做了145次。

在今天,什么样的化验单价只有一元?而且每天需要做4、5次?

再说,清单中都是每月5次的各种“量表”评估,两种电脉冲治疗和其他一些治疗,很多都是虚拟出来的。

至于,虚拟出每天平均20斤的巨量草药,实在是医院的无奈之举——总医疗费用实在是凑无可凑,怎么都凑不出。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凑不出医药费用的天大荒唐呢?

因为,我国的医疗收费直到目前总体上还属于国家定价,很多医疗服务性收费脱胎于早年“为人民服务”的免费和半免费国家定价上。

比如,上述清单中的“床位费”“护理费”,都是每天10元。

这是什么水平的收费?

不要说今天全封闭的精神病院,就是20年前一些小城市车站附近的那些脏乱差小旅馆每天住宿费是多少?

特别是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床位费,护理费每天只有区区10块钱。

更重要的是,精神病住院本身的确几乎没有什么可收费的治疗项目。

从住院清单来看,患者住院期间真正的治疗只有“安坦和奋乃静”这两种极其古老、价格极其便宜的抗精神病药物口服,几乎不产生任何费用。

在其他医院“常规”性主要收费项目,比如一天到晚十几个小时的静脉滴液,各种检查,各种肌注,等等,在精神病院都是绝对不会存在。

即使上述清单中的一些收费,也是虚拟出来的。

这样,即便是虚拟出一些收费,医院最终也凑不出几个钱。

怎么办?只能“以药养医”。

刚才说了,精神病人可以用的“西药”非常有限,而且国家也有明确限制。

缺乏监管和限制的就只有草药。

这就是这个故事中,患者每天被服用20斤草药的唯一的真相。

假设,有人对从这家医院出院的患者做几个抽样调查,我相信,所有人的住院收费清单都存在本案例中被大量服用草药的问题。

忧郁患者的持有行为能力人写欠条有法律效力?

忧郁患者的持有行为能力人写欠条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证明写的欠条的人在当时患抑郁症是无民事能力人。没有证据,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经过医学鉴定抑郁症已经严重到导致此人会出现认知障碍,也就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那此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只要不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对自己在神智清醒的时候所进行的行为是要负责任的。

如果可以证明在行为时是病发时,则不用承担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写的欠条或者签的合同有效吗?

  搜集证据,证明精神病患者在生病期间写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