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了地热水对宝宝有害吗,我们小区热水用的地热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一年左右的地热水,包括孕期及哺乳期,听说这个水达不到饮用水标准,不知道会对孩子产生什么影响,好懊?
一般来说是不好的,因为这样的水是没有经过处理的天然水,水里可能多了些不适合人体的物质,比如有的温泉水含硫都比较高,一般咱们水的自来水都是经过沉淀和消毒等很多道处理的。但是具体说有多大危害也要看水质怎么样!但是还好不是在孕期吃的,而是哺乳期,对孩子影响会小很多,没有事。
员工拿到辞退补偿后,发现自己早怀孕了,可以告单位违法辞退吗?
辞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员工的违法性取决用用人单位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如果是用人单位明知女性员工怀孕仍将其辞退,则触犯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据问题题干上的信息表明,用人单位对此并不知情,如果被辞退员工仍想主张用人单位过错,则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在职期间曾向单位表明过身体情况,如果不能,那么事已至此,法律不保护睡着的人。
感谢邀请!
依据你的提问,我分析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根据你第一句话,你拿到了辞退的补偿金,在没有发现自己怀孕的情况下,说明你是认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非法解除虽说也能,但就提出的问题来看,似乎可能性很小,这里暂不讨论)还能拿到补偿金的,我觉得很有可能是“非过失性辞退”共三种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这三种情况下,公司没有错,你也没有错,但是劳动法出于对劳动者保护,仍然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现在的是是属于这三种情况中的一种,那么可以告单位违法辞退。
第二种情况:是公司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给了你经济补偿金的。在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后你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说明你之前不知道,据此推断出公司也不知情,在没有证据证明公司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条例上看,并没有把三期的女职工排除在外,故你不能告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种情况:如果你有以下行为,也不可以告单位违法解除劳动。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前面我有写到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补偿暂不讨论,这里之所以写出来,是因为本项比较特殊,它几乎适用于一切情形。不过在我看来你不太可能属于第三种情况,假如你真的触犯了这些,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会傻到还给你经济补偿的。
综上所述能否告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要视情况而定。
不可以。
1、双方已经在不知情怀孕的情况下达成赔偿、解除劳动关系,并无违法之处;
2、理论上讲,员工发现自己怀孕了,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如果愿意回去工作的话),则公司就没有理由拒绝,除非愿意支付双倍赔偿金;
3、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点可行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