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百斤落水管结冰,坠落戳进宝马车,谁该担责?
99随便语:宝马车被落水管戳穿,真怪不得人,自己损失自己负责吧!
1月30日,安徽合肥,金寨路与环城南路交汇处,有一辆宝马车由于停在一幢大楼边,被冰冻的落水管坠落扎入,笔直插进前挡风玻璃,车主无奈报警。
消防官兵赶到后,在落水管上破开两个小洞,再传入一根钢筋,用绳索固定,五人合力,才将重达数百斤的落水管往上挪开。
天寒地冻,就连汽车也遭了殃!
据介绍,这根落水管之所以坠落,是由于夜间水管内结冰,落水管承重结构无法支撑,导致落水管脱离固定而坠落。
宝马车恰好停靠在落水管的正下方,当落水管坠落时,就壁纸插入了宝马车前挡玻璃。
这一下车主的损失不小!
宝马车前挡玻璃需要万元,而且,落水管内结冰化成水,也流入车内,造成其他损失,目前虽然没有宝马车遭受损失的具体数据,但也够车主心疼了。
那么,这笔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或者由车主自行承担呢?
1,如此损失,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负责赔偿的。
2,大楼的管理人,使用人是否需要赔偿?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由于高空坠物属于特殊侵权,对于侵权者的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前提。
然而,无过错责任不代表必须承担责任。本案中,落水管的坠落是由于天气原因,而不是人为因素,而且宝马车主将自己的车停在建筑物楼下,位置不当,自己也有责任。
故,这幢大楼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3,宝马车主只能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买单。
话说,这位车主还算走运,假如落水管坠落的位置再往前一点,砸入引擎盖,造成的损失就更大了,相比而言,前挡玻璃算是损失最小。
笔者提醒:车辆停靠时,一定要避免停靠在有坠落危险的建筑下方,以防祸从天降。
这个需要分情况看待,
车主若是合理停车位,收停车费的人负有责任
如果车主是正常的停靠在停车位上,也给付了钱,这笔钱其实就包含了相关管理费用,这个管理费,就包括了车辆的安全,这就形成了某种潜在合同关系,那么作为收钱的人,也就是收了别人停车费的人,小区物业或者承包出去的其他方,肯定是要负责的,然后当然落水管的所有人也会承担责任
实践中,这样的案例也不少,就是车停靠在停车场或者怎么,无意中被扎砸了,然后既可向肇事者讨要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管理方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在这需要提醒的是,不少停车场会说,你这个钱是车辆占位的占位费,并不是管理费用,甚至还张贴了丢失损坏都和自己无关。
但是首先这个费用不管怎么变,大量法院案例证明,最终停车场都需要赔钱的,占位费就是一个讨巧的说法而已。
至于什么无责声明,作为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写再多也逃避不了责任。
车主就是随意停放,落水管所有者和管理者赔偿
所谓天灾往往伴随的都是人祸,落水管是肯定有人应该负责定期检查,维修的。那么所有人是谁,到底谁负责来维修,谁导致了这个纰漏出现,肯定是有相关责任人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通俗来说,就是谁的东西谁负责,并且作为所有人你的自己证明自己没有错,比如我就是定期检查了的,这就是完全纯粹的天灾,或者说这其实是我走之后,有人讨厌这个宝马车,他故意去弄断的,
反正除非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尽职尽责这一点,才可以逃脱责任。
看评论很多人会想起高空坠物,除非能够证明不是加害者否则可能加害的人都需要赔偿的新闻。但是本文案例明显不需要这样。
这个落水管找到所有人和管理人太容易了,又不是随意被人从窗户里丢出来的。所以是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具体责任还需要看如何锻炼,维护情况等。
最后,大家停车尽量丢停车位吧,不仅仅是安全,出点什么事情你好歹有人赔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