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强迫误导职工离岗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很难界定,因为国有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无法维持下去,就必须转型,很多员工面监买断工龄,或转入其他企业安置等,所以是否合法,应该去你们这个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避免侵害员工权利,也可以到工会做好后续工作。再有就是申请法律原助
国内某股份制银行南京分行每次扣奖金的40%作为风险金,然后三年后才返还。请问这是否合法?
从规定上来说,应该是银保监部门出台的要求,对涉及绩效部分进行递延支付。所以,这个从合法性上是没有问题的。
但问题在于:银行会告诉你今年扣了你多少绩效用于递延支付,但很少有银行会明明白白告诉你,你的后面几年发放的绩效里是否含有以前递延支付的部分,这部分有多少;也不会告诉你,几年累积下来,银行尚未发放给你的递延绩效有多少。于是这就是一笔糊涂账,如果你从银行离职,就更加搞不清楚这笔账了。
监管部门出台绩效递延支付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即为了业绩不顾风险。其主观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现在,绩效递延支付成了银行克扣员工收入的一种手段。首先,员工不知道自己积压的递延支付收入有多少,所以这成了管理层暗箱操作的手段;其次,员工一旦离职,这笔钱就成了无主的香饽饽,多数银行都是赖账不付。因为离职员工无法提交自己被克扣递延支付数据的证明材料,所以诉讼无门,只能认亏。这笔钱累积起来数量庞大,没有人知道最后去了哪里。
所以,我认为递延支付不是问题,银行借机暗箱操作才是问题。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你好!
银行风控体系最难以量化的是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外部事件或内部人员和流程导致的风险损失。
最经典的案例可以参照尼克里森与巴林银行的案例。他凭一己之力操纵前后台,最终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巨额亏损,银行破产。
所以,对于身居要职的交易员,风控体系很可能会针对特定的对象去签署风险回溯性协议,以保证业务安全。
在银行的风控层面,把关键交易岗位的部分奖金进行质押,作为风险金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您问合不合法,我也认可主要看签署的劳动协议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对岗位的监管,那么只能接受了。
这是我的看法,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递延绩效,一般是从扣的第二年开始分三年返还,循环往复,各家行递延比例有所不同,营销人员一般绩效的25%到40%比例递延发放,一些非营销岗如业务管理、运营、风险管理、办公室等人员绩效的5%到15%递延发放。
按所述可得知几个信息:一是∵银行系统常规做法;二是扣奖金的40%(不知是每月、每季、每年,或是都存在);三是3年后返还(是全额返还,还是按比例返还)。对此,如下看法,仅供参考。
1、如企业就此项制度制定,合法通过所在工会审议,且内部公开宣贯,员工确认签字(所含入职时填写所知公司各项规定,当然此规定并在公司某项大制度类),就此流程做法,符合劳动法。反之,涉嫌违法。
2、现不仅是银行有这类做法,其他企业均有此类制度。其目的有二,一是控制公司现金流,二是达到拴住执行层人才(有能力的人才,外面的诱惑更大)。这也是企业不得以而为之,目的是员工离职前需再三权衡(肯定有,如主动离职则放弃奖金条款)。
3、即是奖金,肯定是在打擦边球,劳动监察部门只对工资是否接时足额发放进行监管,对于奖金的监管不在工作范筹,有人会说所有的收入都应算工资,诚然,劳动部门只管最广泛的、最基本的职工利益,如还不明白,就是说奖金是反应公司运营情况的好坏,他们不管。
总之,有奖金总比没有好,如不按规定执行,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领导也是心中有数。其核心就是怕能干事的员工跳槽,如无此心,早一天晚一天拿,心安豁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