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继承亿万家产从失忆开始》)重庆跳楼砸死两人男子遗体无人认领,律师:难向家属索赔, 你怎么看?

小编 67 0

重庆跳楼砸死两人男子遗体无人认领,律师:难向家属索赔, 你怎么看?

知道为何无人认领吗?因为男子李某家属知道,一旦去认领,必将面临高额赔偿,他家里面的房子、车子要被卖掉,存款要被查封,拿出来赔偿家属,少则几十万,多则一百多万,也就是说,男子李某家里所有的财产都要被变卖,赔偿,他的家人不去认领,以为就可以逃避赔偿?真是天真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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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来看,李某家在武汉,应该是城市居民,31岁,应该也有房子家产什么的,可能还结婚或者有孩子了,他无论如何,是有财产的,即便没有结婚,和一起父母,他同样有财产,包括存款,以及房子、车子等固定资产(其本人部分),因此,一旦去认领,死者家属必然要求赔偿,如此,李某家属觉得就惹麻烦,干脆就不如认领尸体了,他们以为如此,就可以逃避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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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某死了,死罪可以逃避,但是民事赔偿责任必然不可少,即便家属不来领取遗体,两个女孩的父母,也可以寻求警方帮助,找到死者的生前住址,找到其家人,两个女孩家属提出赔偿,对方不赔偿是吧,那就法院见,等法院开庭审理此事,按照以往同类案例,必然赔偿一百多万。具体案例如下:

男子跳楼自杀砸死祖孙俩,法院判赔150余万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一小区发生一起跳楼致多人死亡的悲剧,年仅20多岁的小伙侯某(化名)跳楼后砸中了正在楼下带孙子散步的张容(化名)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化名)。除了当场死亡的侯某和小陈外,张容送医院抢救6天后,也因治疗无效而死亡。事件发生后,张容家人将侯某父母及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最后,侯某父母赔偿张家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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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案例就可以看出,李某家属必须为其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便赔偿了,其实,也没法弥补两个孩子离世给家庭带来的悲剧,从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其中一个女孩张某来自失独家庭,第一个孩子在十几岁时不幸离世,张某是父母失独后再生的第二个孩子,母亲生她时已经三十多岁,现在都五十岁了。张某父亲去看遗体时,已悲痛到无法行走,是被人背着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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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李某,真的罪该万死,你要死,干嘛选择人员密集场所?你这就是故意杀人啊,这种人,即便死了,我要让他万劫不复,打入地狱,永不得超生!如此罪孽,家属还不主动赔偿,玩躲猫猫游戏,可见其家人的人品也有多差!可悲之人必有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必有可恶之处!建议警方、法院出动,把李某家属找到,使用法律手段,让其承担赔偿责任。

12月24日,重庆沙坪坝区一男子李某(31岁)从高处跳楼,砸到两名行人,三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报道,被砸到的两名行人均为女学生,并且都是独生家庭子女。其中有一个女学生,还是父母失独之后再次生育的独生子女。

至于能否向李某的家属索赔,这个确实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李某31岁,是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便是能够独立事实民事行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人。所以,对于李某的行为,所产生的的法律责任,原则上都应当由李某自行承担责任。

当然,李某也在这起事件中死亡,所以大家才会想到向其家属索赔的问题。不过,若是李某有遗产,那其遗产是应当用以清偿其债务,自然也包括这起侵权事件的赔偿责任。另外,《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承担相应的债务。若不存在继承问题,那也不存在债务问题。

昨天看到这件事情的后续报道,两位无辜被砸死的女孩,一个十七岁,一个十五岁,都是青春靓丽的大好年华,尚未真正享受人生便遭此横祸令人倍感惋惜。而其中一个女孩张某的故事更是令人揪心,原来张某是家中失独后父母又生的孩子,没想到张某的父母还要再经历一次丧女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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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在跳楼男子的家属无人前来认领遗体,两位受害者的家属又该向谁索赔呢?

根据通报可以看出,跳楼男子李某31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在有人流经过的地方跳楼自杀,并不属于意外坠楼,应该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不过,由于跳楼男子已经死亡,他本人也就谈不上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了,接下来,受害者家属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而具体赔偿金额应该在男子的遗产范围内。如果有人继承男子遗产,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是,现在男子的遗体都没有人认领,更不要提可能也没多少的遗产了,那么受害者家属想要获得赔偿的概率就变得微乎其微了。

如果参考以往案例,貌似也很难找到解决办法。

2013年,汕头男子跳楼砸死路人,其赔偿死者家属27万元后获得对方谅解,最终被判刑三年半。(该案例中跳楼男子没有死亡,所以他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为了减轻处罚,男子积极向死者家属做了赔偿。)

2019年,四川眉山男子跳楼自杀砸死祖孙俩,法院最终判赔150余万,承担赔偿的是跳楼男子的父母。(该案例中跳楼男子最终也死亡了,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父母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回到问题上,跳楼男子死亡,其家属连面都不露,更不可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赔偿责任了。而从法律上讲,男子的家属对此并无直接或间接责任,即便找到他们,两位受害者家属也很难向其追责。

唉!只是可怜了两位花样年华的女孩,望家属节哀顺变。

1、这问题可以看出律师非常专业。人死不能复生,再多的钱,也补偿不了两条人命,但律师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钱,钱,钱,钱,……甚至还有诉讼代理费。

2、本案,本应深究社会深层矛盾,看看跳楼都跳楼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跳楼,如何避免伤及无辜。这才是正道。

但人死了,本来已不想在人世,讨厌人生,甚至还可能是债台高筑,无法活了,才自杀的,然而,依然还有打着公平正义旗号者第一时间打跳楼者的财产主意。

索赔,就可以阻止自杀者跳楼了?索赔,就可以阻止无辜者被连累了?掉进钱眼坑了吧?

来来来,律师同志,你请站好,我跳下去砸死你,然后我让你到阴间索赔去。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重庆跳楼男子李某,从30层高楼处跳下,但却砸死了路边的两名学生,李某属于自杀,警察已经排除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但根据了解,目前善后事件处于停滞状态。

两名被砸死女子的遗体还在殡仪馆,家属也并为其设置灵堂处理后事,而跳楼的这名男子遗体在另一处的殡仪馆,家属仍未露面,也不确定他们的家属是否赶到了重庆。

虽然说排除了自杀,但李某自杀时砸死了无辜的两名孩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李某已经死亡无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应该由继承他遗产的家属来承担,而现在关键是李某的家属还没有露面,这样事情便陷入了僵局,目前解决办法是两名孩子的家属找到李某的家属进行索赔。

(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继承亿万家产从失忆开始》)重庆跳楼砸死两人男子遗体无人认领,律师:难向家属索赔, 你怎么看?


有律师建议两名女生家属可以寻求公安机关协助,促使李某家属露面,尽快对此事件做一个了结,当然,即使公安机关协助找到了李某的家属,事情也不一定会得到解决,李某是否有遗产,他的遗产是否可以满足两位女生家属的赔偿要求,也就是说,即使找到了李某的家属,两位受害女生家属反而会更加绝望,但这毕竟是一个结果。

律师也建议两名女生家属向涉及本案的物业管理方进行主张,看其是否尽到了相应的管理和提醒义务,其实我认为这这个意见可以采纳,涉及本案的物业应该是有偿还能力的,如果这是一所经营场所,在这里发生的事故,作为事故的经营一方,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虽然他们没有主观的过错,比如31岁的李某是从哪里跳下来的,如果说是从楼顶那么他又是怎么上去的,这也是一个物业的管理问题,有人说之前这里也发生过坠楼事件,而如果李某是从他居住的房间里跳下去,那还真不关物业的事,毕竟对于一个想自杀的人谁也无法阻止,即使想阻止也不知道是否会自杀,什么时候自杀,不过从人道主义来讲,物业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毕竟是发生在他的地盘上。

律师说真的很难获得索赔,第一是李某的家属没有露面,现在找不到李某家属的人。第二是家属是否有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就是刚才所说,如果李某根本没有遗产也更加难获得索赔,而且应该赔偿的数额也不是小数目,比如两位女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其他费用。

难!难!难!怎一个难字了得!不过事情总要有个处理结果,无论李某的家属有没有偿还的能力,都应该找到李某的家属。

一个人想自杀,却害死了另外两个无辜的路人,这不是三条人命,这是三个家庭的悲剧,很难令人接受的一件事,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的创伤会越来越小,也希望这些家庭能早日走出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