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学费20余万元,教练一年内两度获刑!检察院出手→
文/王晓阳
C体育公司乒乓球教练崔某某因私收、盗窃学员培训钱款用于赌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而缓刑期间他却“故技重施”,为“翻本”继续侵占公司钱款——时隔一年不到,他再次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站上了法庭被告人席……虹口区检察院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发现C体育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经营模式、财务运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检察官走访C体育公司调研交流,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帮助公司堵漏建制。
开庭现场
东窗事发后被判缓刑
2021年年底,小伙崔某某进入上海C体育公司旗下乒乓球俱乐部担任教练一职。工作不到一年,崔某某便利用代收学员学费的职务便利,私下收取、截留培训学费8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其间还窃取了公司内存放的数千元现金学费。东窗事发后,崔某某被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提起公诉。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与C公司达成以工时还款的赔偿协议并取得公司谅解,随后法院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
案件办理过程中,C体育公司负责人告诉检察官,小崔本性不坏,想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意小崔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扣除食宿补贴和基本生活费后,多余的工资用来偿还他所侵占公司的钱款。为此,公司还将小崔调入新开的俱乐部,这既是给他的考验,也是给他一个全新的开始。
然而,新的环境、新的起点却未让崔某某做出真正改变,回归工作岗位后不到三个月,崔某某于2023年初再次“入坑”赌博。
“很快我就赌光了,又开始想从公司拿钱。”崔某某说,“公司给我配备了工作手机,登着公司微信没有实名,只能和客户联络不能转账,学员缴费需要扫公司的收款二维码。”原来,在第一次事发后,C公司为了杜绝崔某某再次私下收费,便给崔某某配备了未实名且未绑定银行卡的工作手机;还曾在学员群中通知学员直接向公司付款,并且在店铺内张贴了官方的收款二维码。
为了能再次私收钱款,崔某某便将工作手机偷偷绑定了妹妹的身份号和银行卡,还给手机上的公司微信开通了转账功能,以此收取学员学费。“我就告诉这些学员以及家长,这个工作微信也是公司的官方收款途径之一,可以直接转账。”崔某某说。
“转账到该工作微信后,我就将这些学费或者会员费转至我私人微信,并将转账记录删除,不让公司知道。有的客户比较信任我,就直接微信转账给我个人微信,还有学员交的是现金……这些钱我都拿来赌博了。开始的时候我就偷偷收取几百元,赌输了之后就想着靠赌博再赚回来,结果窟窿越补越大,钱也越拿越多。”崔某某交代,他已经记不清私自收取了多少钱,“大概20万元左右”。
为了不引起公司怀疑,崔某某也会让一些学员扫公司付款码缴费,而那些私下收款崔某某不敢让公司知道,每当公司查账时,他总谎称新店效益不好,然后自己再私下用公司的教室给学员上课。
再次站上被告人席数罪并罚
2023年9月,C体育公司负责人发现了些“猫腻”——崔某某所在的俱乐部虽然效益不好,客流量却很大,经仔细询问和查询工作微信转账记录,崔某某私收款的行径终于再次败露。
公司负责人遂带崔某某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崔某某因参与赌博当场被行政拘留,随后因涉嫌职务侵占又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经审查,除去退给公司的部分钱款,从2023年1月至9月,崔某某擅自开通工作微信收款功能,并通过工作微信、个人微信以及个人支付宝收款或现金收款的方式,侵占学费共计人民币18.8万余元,均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
2024年2月21日,本案在法院开庭审理,检察官指控被告人崔某某作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公司欺骗学员和家长向自己控制的微信、支付宝转账,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崔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根据刑法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作为少儿乒乓球教练,你原本有不错的工作和收入,颇受学生和家长喜爱,但因赌博一次次将手伸向学员学费。第一次犯错后公司不计前嫌继续雇佣你,可你仍陷在赌博和不劳而获的贪婪中,短短一年先后两次站上被告人席,这一次,公司也不愿意再给你机会,法律也不会给你机会……”庭审中,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告诫崔某某。
法院当庭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撤销缓刑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同时追缴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检察建议帮企业堵漏建制
办理本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C体育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经营模式、财务运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才使得崔某某有机可乘,并且长时间不被公司察觉。
“我们发现公司管理模式过于松散,主要依靠‘员工自觉’,缺乏刚性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管手段;公司财务制度及账目管理方面也存在漏洞,缺乏核查制度,这些都会给公司带来隐患。”检察官介绍。
庭审结束后的2月22日,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教育培训行业,检察官会同未检部门一行到C公司,向相关负责人当面制发检察建议,一同探讨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的相关问题。
检察官一行赴C体育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一是建议公司建立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针对体育教育行业自身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设立监督岗位或相应监管制度,避免因长期、定点、定人的经营模式,或因校区负责人权力过大而产生隐患;针对财务管理,设立财务核账制度,通过抽查校区账目、回访学员情况等,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避免员工利用制度漏洞违规操作,以保障公司及学员权益。
二是强化公司对内对外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对公司员工进行廉政风险提示和廉政管理培训,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和廉政风险意识。对学员及其家长,通过已有的公司微信公众号、校区门店张贴海报等方式,加强公司文化和理念宣传,提醒消费者保障自身权益,营造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企业担当和企业形象。
C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会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员工的监管和教育,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崔某某已因私收款被判刑罚却仍不思悔改,继续铤而走险,辜负了公司的信任,最终受到法律惩处。检察官提醒,法律不是儿戏,应当心存敬畏,缓刑不是“无罪释放”,而是给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等缓刑适用条件犯罪分子的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缓刑考验期间应当自觉遵纪守法,接受社区矫正监督。
法律规定,若缓刑期间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若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则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若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量刑。
检察官也提醒家长们,即便是正规教育机构,也要认准公司账户,不要因相熟或信任就向教培机构班主任或教员个人支付学费,否则可能不仅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影响到对孩子的正常教学。
130人中毒7人死亡!“武校投毒案”细节披露:竞争对手5万买通前教练下毒 作案后两人潜逃26年
1997年6月30日,安徽省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发生130人剧毒急性鼠药中毒事件,造成7人死亡。26年后,该案将于2023年11月1日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图据安徽马鞍山中级法院网站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朱某某因对和县南北少林武校创办人彭某某带走生源等行为怀恨在心,另一被告人付某某在任职期间也因琐事对彭某某心生不满,两人随后便谋划了投毒,意图报复彭某某。朱某某承诺事成后给予付某某5万元,并当场向付某某支付了500元。
1997年6月29日晚,该校已辞职武术教练付某某潜入校内厨房,向咸豇豆盆内投放了事先准备好的两包“毒鼠强”。次日,该校发生130人剧毒急性鼠药中毒事件,造成7人死亡
案发后,朱某某潜逃至贵州,付某某潜逃至福建,两人均选择了化名隐瞒身份。2023年5月,两人被警方抓获。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997年,17岁的王先生在安徽省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学习散打。据他了解,1996年之前,这所武校曾经历“分家”,校长彭某某带走一部分学生重新开设了一家武校,与同开武校的朱某某形成竞争关系,导致其生源惨淡。为打击报复,朱某某在结识王先生所在武校的散打教练付某某后,两人内外勾结,预谋投毒,在学生用餐的咸豇豆里下老鼠药。
王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1997年6月30日早晨,学生们正在按顺序打早饭,王先生打完饭回宿舍吃,突然发现正在吃饭的同学倒地,口吐白沫,随即很多学生都出现了此类症状,认为自己食物中毒的王先生马上喝了洗衣粉催吐,随后被送往医院。最终,学校有几十人住院,王先生表示,他也住院输液了半个月。
事发至今,王先生表示心理上仍有阴影。“当时年纪小,看到宿舍、食堂、操场到处都倒的是人,身边就有小孩倒下,三个人在抬,其中一个人又倒了,有时候这些画面还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此次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王先生感到意外和惊讶,“没想到20多年前的案子,终于抓到凶手了。”王先生表示,他一定会去参加庭审,亲眼看到凶手受到严惩。
至于民事赔偿,王先生表示,苦于案发已过去二十多年、病历资料等证据缺失,增加了诉讼难度,且打官司成本较高,他们可能不会提起民事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曾转发相关文件,对上述案件在内的多起投毒案件作出通报。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剧毒急性鼠药特大中毒事件情况报告的通知》(粤府办〔1998〕24号)显示,1997年6月30日,安徽省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发生130人剧毒急性鼠药中毒事件,死亡7人。
图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通报还称,科研部门专家监测结果表明,上述中毒事件均由“424”(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配制的鼠药称“毒鼠强”,也称“没鼠命”)和氟乙酰胺、氟乙酸钠引起,其中以“424”最甚。
此前报道>>>
致130人中毒7人死亡,安徽26年前武校投毒案将开庭 受害者:有人早饭间吐白沫倒地
红星新闻记者 孙钊 赵牧 罗丹妮
编辑 郭宇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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